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问题初探开题报告
2020-06-02 19:49:09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6 年 9 月 3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试点决定》),正式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等 18 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为期两年。
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制定出试点实施办法并将在试点地区推开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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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 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 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时代背景和价值取向; 2、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和存在的问题; 3、 我国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构建。
二、 研究手段: 1、 比较分析法:通过研究国外的”辩诉交易制度”来分析比较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而更深一步的了解。
将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国外辩诉交易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其异同,总结辩诉交易制度的经验和教训并为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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