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前景及对策探讨文献综述
2020-06-08 21:18:10
文 献 综 述 我国在2000年即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国际比较分析显示,无论是与工业七国集团(G7),还是与其他金砖国家相比,我国都过早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状况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具有”未富先老”的特征【1】。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无论是从促进社会和谐角度看,还是从促进经济发展来看,加快养老服务业的理论研究,科学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都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意义。
一、养老服务业的相关理论研究 对于养老服务业,国内外学者虽然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但都大同小异,其中耿永志【2】概括的较为全面,其认为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生活和精神需求的特殊服务行业,它主要通过提供相关服务和产品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因而养老服务既是一个产业,又是一项事业。
可以明确的是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生活性服务业,是由老年人消费市场需求而形成的新兴产业【3】。
不同国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状况也各有不同。
纵观国内外现状,养老服务业从内容上涉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咨询等诸多方面;从性质上看包括营利性产业、非营利性事业和保障性公共服务等多种类型【3】。
我国发展养老服务业,应立足于国情,坚持营利性服务业、非盈利性服务事业和保障性公共服务等类型多元发展并且有所侧重。
综合国内外情况看,养老服务体系基本上包括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3种模式,并有内部化、外部化供给之分。
外部化供给,有市场化营利方式、社会化非营利方式和公益性公共服务方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