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商业银行高层激励机制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09 22:41:24
一、背景分析
1999 年 6 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加强银行的公司治理》条例,商业银行治理成了全球金融学界的焦点。 2002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使得中国商业银行治理问题成了众多学者研究的重点。[1]
2010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就是银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薪酬监管规范性文件。该《指引》通过规范银行经理人的薪酬结构,使商业银行建立一种个人报酬与银行风险收益相匹配,并延长高管报酬支付周期,减少短期行为的激励机制。[2]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俗称”央企限薪令”)自2015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部分商业银行也在改革之列,引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的薪酬分类,并给出了目前央企负责人的收入上限,改革旨在引导央企高层更加注重战略发展,避免短视行为。”央企限薪令”对银行业高层薪酬业绩敏感性可能会存在一定潜在影响。[1]
二、国外研究现状
早期研究中,Jensen amp; Meckling(1976)[3]为解决代理问题提出要设计合理薪酬激励机制,将经营者薪酬与企业产出相联系,以降低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冲突。
国外关于薪酬激励与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研究最早的是 Barro(1990)[4],其研究认为经营绩效决定了 CEO的薪酬变化;其衡量指标为股票回报和现金收益变动, 充分体现了股票期权对高管人员的激励效应。Houston和 James(1995)[5]的研究显示银行业 CEO平均所持有的股票期权以及股票期权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都低于制造业CEO.Baker和 James(1998)[6]的研究认为, CEO报酬与企业业绩具有明显递增关系, 并且认为股票激励对经营者有很好的长期激励作用。Johyn(2003)[7]运用 1992 ~ 2002年的数据得出了美国银行业 CEO薪酬与绩效的敏感度低于相同规模的制造业。
然而,Kerr amp;Bettis(1987), Jensen amp;M urphy(199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高层经营管理者报酬与公司绩效之间仅存在弱的正相关性。Garen 在实证研究中得出报酬与绩效之间敏感性很低的结论。[8]Gaver(1998)[9]发现美国上市公司高管在业绩提高时会伴随超额奖励,但业绩下滑时却无对应负面管理。
三、国内研究现状
(一)上市公司高管激励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