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民事习惯调查与民法典制定开题报告
2020-10-31 09:08:3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民法是调整社会生活关系和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它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正因如此,民法典在许多国家都被视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的每一个条文甚至一个字的设计与变动,都可能深刻地影响每一个人的生活。3月8日,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三次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这部备受瞩目的法律已进入立法程序的最后冲刺阶段,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也将迈出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回顾百年民法典编纂之历程清末民初的民法典编纂对民事习惯变现了极大的尊重,在现已公布的民法典草案中民事习惯被赋予补充性法源地位,这种处理过于的笼统,无法准确知晓民事习惯的具体内容。民法典应该采取授权立法的方式,赋予地方立法机关对民事习惯的地方立法权,明确民事习惯的具体内容,便于司法援引参考。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清末民初系统的组织两次民事习惯调查。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尽管这两次调查的成果对于当时民法典的编纂作用甚微。如果当前民法典编纂启动民事习惯调查的话,那么这两次民事习惯调查的组织经验和调研方法对于今天不无借鉴作用。当前民法典编纂启动民事习惯调查存在现实必要性。民事习惯是一种客观事实,如果想发现这种客观事实只能通过民事习惯调查。民事习惯与民法典同源,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并且是对日常生活的规则化。民法典的制定必须要以民事习惯为基础,否则会导致与现实的脱节,最终成为一纸文书。
通过对比清末民初两次民事习惯调查研究发现,可供借鉴的地方较为丰富,从调查的内容和程序等内容,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民事习惯调查的总体方案,为民法典得编纂提供历史文化基础,最终制定出一部真正属于中华民族的民法典。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主要内容:
本文通过对清末民初的两次民事习惯调查的研究,大致勾勒出民事习惯调查的总体方案,从而更有利于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的民法典。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2017.1.1-15,开始选题,确定选题和指导教师;
2017.1.16-3.5,开题报告撰写,修改,提交开题报告给老师;
2017.3.6-12,开题分小组答辩,修改后,正式打印、提交开题报告;
2017.3.13-5.30,论文撰写,与指导老师互动,修改论文,
2017.5.30正式提交毕业论文截止;
2017.5.30以后正式答辩。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马建红. 清末民初民事习惯调查的勃兴与民间规范的式微[j]. 政法论丛,2015,02:94-102.
[2]陈寒非. 民法典编纂中的民事习惯调查:历史、现实与方案[j].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5,03:49-55 63.
[3]徐嘉露. 清末民初民事习惯调查研究[d].河南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