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研究毕业论文
2021-11-06 20:31:16
摘 要
律师作为一个执业风险比较高的职业,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不仅是一个国家律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也还是分担律师执业风险的最优路径。世界各国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设计在遵循保险法基本理论的同时,同时也体现出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自身的特点。
本篇论文在阐述律师执业责任制度相关概念的同时,追溯了律师执业责任制度的历史渊源,对域内域外的理论和实践状况做了相应的介绍,同时对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相关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做了界定,并且提出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不仅仅是保险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更是律师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并且在综合分析我国目前种种实践基础上,提出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几点改进措施。
关键词: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律师执业风险 律师执业责任 保险标的 第三人
Abstract
As a profession with high professional risk, lawyer's 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part of a country's lawyer system, but also the best way to share lawyer's professional risk. At the same time, the design of the legal practice liability insurance system in the world not only follows the basic theory of insurance law, but also reflec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egal practice liability insurance itself.
This paper not only expounds the related concepts of the lawyer's practice liability system, but also traces back to the historical origin of the lawyer's practice liability system, introduces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in and out of the domain, defines the related subjects,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lawyer's practice liability insurance contract, and proposes that the lawyer's practice liability insurance is not only an insurance, but also a law Legal system.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practice in China,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improvement measures of the law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system.
Key words: lawyer practice liability insurance, lawyer practice risk, lawyer practice liability, insurance subject, the third party
目 录
第一章 绪论 1
1.1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研究的意义与价值 1
1.2国内外的有关律师执业责任的研究现状 1
第二章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相关理论 2
2.1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相关概念 3
2.1.1律师执业风险 3
2.1.2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概念 3
2.1.3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性质 4
2.2律师执业保险责任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4
2.3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5
第三章 我国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6
3.1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主体确定中存在的问题 7
3.1.1投保人 7
3.1.2保险人 7
3.1.3被保险人 8
3.1.4第三人 8
3.2我国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9
3.3我国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理赔中存在的问题 10
第四章.我国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 10
4.1完善法律体系 10
4.2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优势 11
4.3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 11
第五章.结语 12
参考文献 13
第一章 绪论
1.1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研究的意义与价值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越发增强。人们越来越寻求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与矛盾,因此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数量与质量的需求也极大增加。而律师作为我国司法体系中活跃着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队伍的发展情况也十分亮眼。根据司法部于2019年发布的《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纲要》中指出到2022年,全国律师总人数将要达到62万人。律师基于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来,为客户和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除传统诉讼业务外,律师还活跃在合同文书的起草,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商事谈判等非诉讼领域。由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具有极高的专业性和风险性等特点,在获得较高的声誉和社会地位的同时,有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被起诉赔偿的新闻也屡屡见诸报端。
而依法律之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给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律师若是稍有不慎,给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特别容易引发对律师的索赔案件,特别是一些数额巨大的索赔案件,更有可能使办案律师损失巨大,将自己处在巨大的执业风险当中。如果律师个人赔偿能力不足以弥补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受到的损害的情况下,不仅律师执业的风险巨大,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或第三人受到的损失也将不能充分挽回和填补。长此以往,我国律师行业的发展也将蒙上一层阴影。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各方这迫切需要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或办法,来对第三人或者当事人利益和律师执业风险进行平衡兼顾。
由于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客观存在的执业风险和职业责任,许多业内人士开始探讨能够行之有效的方式来分散风险。鉴于律师执业保险责任制度体现来的众多的优越性,第一,实行律师执业保险责任制度,能够直接给予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更为快速有效的补偿,能够更好地增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抵抗风险的能力,能对律师和受损害的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利益进行较好的平衡兼顾,实现风险社会共担。第二,也可以推进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律师执业责任方面有效实施和统一适用,从而对其他执业责任保险的立法进程进行推动,综合促进多种类执业保险责任的健康发展。第三,不断完善律师执业保险责任制度,符合我国社会不断进步的发展趋势,也符合在国际上律师执业保险责任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于是,借鉴学习西方国家的优秀经验,构建中国特色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越来越成为行业内的共同认识。
1.2国内外的有关律师执业责任的研究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