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开题报告
2021-12-12 14:09:2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国际商事交易的日益繁荣复杂,统一的国际贸易法规成为各国政府及商人的共同需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颁布,开创性地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同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制度予以融合,扬长避短,其建立的全球性预期违约制度,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商事法律制度所接纳,我国《合同法》也秉持为保障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合法权益的理念而率先将其引入,但二者间仍然存在一些差异。作者将通过分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条款,尤其是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救济措施加以剖析,并结合对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研究,探讨《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完善。
国内外研究现状
随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出台,“预期违约”制度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初步统一,为了完善各国的对外贸易法规,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方向多是从“预期违约”制度的历史缘由及发展、构成要件、法律救济措施角度切入并进行论述,最终与各国国内相关法律制度的改进相衔接,从而提出自己的思考与建议;另一部分学者则是通过将《公约》中的“预期违约”同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中的相似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希望促进全球范围内国际贸易法律规范的进一步趋同。我国学者的研究对于上述两个方面都有涉及,但总体来说,对“预期违约”制度的研究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因为相关著述甚少,这对我国《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发展及完善甚为不利。
2. 研究的基本内容
文章以分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预期违约条款的内容为基础,通过阐明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救济措施,针对当前我国《合同法》中该制度的完善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
3. 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1.2015.10-12 ,论文选题及收集资料;
2.2016.1-2,资料消化,完成论文提纲;
3.2016.3-4,完成论文初稿;
4. 参考文献
【1】g.h.treitel. the law of contract.6th, ed.london:steven sons, 1983:642
【2】hochester v de la tour 118 eng.rep.922.q.b.(1853).
【3】钟筱红,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cisg的预期违约制度【m】,南昌大学学报(人社版),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