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改进研究——以2019年“新冠肺炎”事件为着眼点毕业论文
2021-12-24 16:26:33
论文总字数:12558字
摘 要
2019年爆发的“新冠肺炎”事件,直接暴露出了我国应急管理主体存在的信息公开问题、决策失误问题以及执行力问题。这三个问题最终都将矛头指向了我国应急管理体系中“一案三制”内容的不足和政府协调能力有待提高的现状。现阶段,改进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就是要从解决这两点入手:一方面要补充“一案三制”的评价机制并充实内容;另一方面要明确“政府协调能力”的方向和目标并协助“一案三制”在实践中的运转。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管理 新冠肺炎
Research on the improvement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of public emergencies in China--Focusing on the " 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 " event in 2019
Abstract
The outbreak of " 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 in 2019 has directly exposed the problem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decision-making error and execution ability of the main bod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in China. All three problems are ultimately pointed at the deficiency of the content of "Yi An San Zhi" in China's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government's coordination ability needs to be improved. At this stage, the improvement of China's emergency management is to start from the solution of these two points: on the one hand, to supplement the "Yi An San Zhi" evaluation mechanism and enrich the content, on the other hand, to clarify the "government coordination capacity" direction and objectives and assist the "Yi An San Zhi" in practice..
Keywords: Sudden Public Incidentemergency; Emergency Management; 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
目录
中文摘要 I
英文摘要 II
目录 III
引言 1
一、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和现状 2
二、“新冠肺炎”下我国应急管理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及其成因 4
(一)“新冠肺炎”中的实际问题 4
1.信息公开问题 4
2.决策失误问题 4
3.执行力问题 5
(二)实际问题的有关讨论及分类 5
(三)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6
1.“一案三制”本身存在的问题 6
2.政府协调能力不足 7
三、从“新冠肺炎”出发的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改进之道 9
(一)关于改进“一案三制”的建议 9
1.补充建立在实践上的评价机制 9
2.保证理论体系的更新发展 9
(二)关于提高“政府协调能力”的建议 10
1.坚持应急管理工作的大方向 10
2.积极承担服务型政府的职责 11
3.注重民意、依法依规决策 11
四、结语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6
引言
2019年年末,一种传染性极强的新型冠状病毒袭击了武汉,病毒风暴在之后迅速扩散到全国乃至全球,这就是“新冠肺炎”疫情。“新冠肺炎”疫情是一件非常典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它给我国的许多领域都带来了非常大的冲击,同时也向我国的应急管理领域发起了挑战。
根据我国在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按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仅仅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更是直接影响到了社会的和平与稳定以及经济发展。因此,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非常有必要的。2003年,我国爆发“非典”疫情,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抗击。而本次“新冠肺炎”事件更是一场兼具突然性、危害性且必须采取措施来遏制的,典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可避免地给我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本次的“新冠肺炎”事件暴露出的许多问题,亦是给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提供改进思路的一次契机。每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也可以为我国的政府工作、医疗行业的发展、应急管理体系的更新带来一定的帮助。
二、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和现状
所谓的“应急管理”即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英文为“Emergency Management”。 目前,学界一般认为应急管理是指针对前述四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的贯穿预防与准备、预警与监测、救援与处置、善后与恢复等各个阶段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3],即一个完整的应急管理体系,应当是包括了合理的应急预案、健全的应急管理方面体制、合适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以及完备的应急管理法制的一个综合应急管理流程[4]。其中,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就是国内学界总结出来的有名的“一案三制”。具体而言,预案是指预先准备好的紧急行动方案;体制是指在国家领导下建立的分地分类分级的组织体制;机制是用来应对相关突发事件的讲究制度化与程序化的应急管理方法和流程;法制是指用来保障上述预案体制机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奖惩措施[5]。
当前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是经历了“三点一面”[6]——也就是“起跑点、着力点、定位点与常态行政管理之面”的完整发展过程而形成的富有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较为成熟的应急管理体系。
我国最早涉及到“应急管理”的可考文献是1984年的《制定东部应急地震计划》,这是一篇针对当年美国东部发生大地震后美国联邦政府进行的应急管理工作的报道。尽管1978年国内也经历了唐山大地震,但由于历史原因,国内并没有太多声音表明要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甚至彼时人们对于“突发公共事件”也没有正确的认识,只是单纯地将其理解为天灾人祸。但是“非典”爆发之后,我国政府和人民已经意识到了建设应急管理领域的重要性。2003年7月召开的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中,党中央明确指出了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问题以及应急管理能力的缺乏,并在会议中提出了“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要求[7]。这便是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起跑点”。
在2003年2006年这三年的时间里,党组织在各个全会中逐步构想出了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轮廓,并依此提出了从健全预警机制到健全预警体系再到确认建设完整的应急管理体系的要求,这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点明了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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