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智能化律师服务机制探究开题报告
2022-01-08 22:51:17
全文总字数:2358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党中央领导越来越重视法治国家的建设。习总书记在多次会议中强调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性。与此同时,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及加快建设“互联网 ”、智能化相关产业,要求把其作为新动能持续推动下去。法律服务作为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应紧随时代的步伐,适当将自身与智能化相结合以提高服务水平。律师服务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不可替代。无论是诉讼领域、非讼领域还是法律援助领域,律师服务都是最普遍、最直接、最有效的服务形式。当前,我国的律师服务建设还处于发展阶段,律师收费机制、律师服务机制等都尚有完善提高的空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对于律师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对服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新形势新挑战下,智能化律师服务机制的建设完善,对于我国法律服务水平、法治建设的提高都将起到促进作用。
国内外研究现状
人工智能作为近几年刚刚出现的一种高新技术,是继物联网之后各国争相研究的重点领域。目前,人工智能大多应用于数据的分析、智能控制、专家系统等。将人工智能与法律相结合作为一个新的课题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关注。曹建峰的“人工智能 法律”十大趋势较为全面概括的介绍了人工智能可能与法律结合的领域以及对法律制定、司法审判等方面的影响;潘庸鲁的“人工智能介入司法领域的价值与定位”则介绍了在司法审判领域中人工智能该如何理解其地位与作用;赵立荣的“国内法律人工智能前沿产品”列举出当前已经起到一定作用的法律人工智能产品……此外,从知网上查询的论文有吴嘉彤的“互联网 法律服务业的 发展与创新”、徐隽的“大数据如何让司法更智慧”等都是对人工智能与法律结合的可能性所作出的论证。同样,国外学者的研究重点大多与国内相似。都是在探讨人工智能与法律结合的可能性,以及介绍新的技术或者手段。但是,从现在的研究情况来看,探讨的重点多偏向于人工智能对于司法 审判领域的影响以及应用。在法律服务,律师服务领域研究不多,并且文章大多介绍可以运用的工具,没有系统的提出如何建设智能化律师服务的体制方法,不能全面的分析问题。同时探讨的问题没有与律师实际工作状态结合,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在可实现性方面欠缺论述。
2. 研究的基本内容
本论文的研究对象是我国的智能化律师服务机制的建设与完善,聚焦当前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的大趋势下智能化律师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从论述智能化的发展情况、特点、趋势,阐述当今律师服务的现状和问题等入手,论述二者结合带来的好处。结合人工智能在审判系统中的运用效果和智能化律师服务在海外运用情况及效果,探讨建设最适合我国特点的智能化律师服务机制。论述的主要逻辑顺序为实际生活中当事人需要律师服务起至律师提供所有服务后所需要经历的流程。其中,如何建设智能化律师服务机制是研究难点。
3. 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1)实施方案
论文着重探讨智能化律师服务体制的建设完善。通过搜集整理相关文献和相关案例,探讨具体方案。
(2)进度安排
4. 参考文献
[1] 曹建峰,“人工智能 法律”十大趋势[j],机器人产业,2017,5:86-96.
[2] 张慧,把握时代发展机遇引领法律人工智能未来[j],中国律师,2017,12:85-86.
[3] 胡晶,“互联网 法律”若干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6,7(下):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