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税收激励研究--基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分析文献综述
2020-04-11 17:36:34
文 献 综 述
08年开始的那场国际金融危机使全球各主要经济体先后陷入了增长放缓或者是衰退的境地,中国作为世界经济的一部分也未能幸免。我们看到,在危机过程中,唯有那些保持创新,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才能存活,甚至出现逆势增长。
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加快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机遇。高新技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增长的引擎,势必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主导力量。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突破性发展,关系着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是实现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因此,研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税收激励的关系意义深远。多年来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研究现状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现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环境,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基础。近几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对新技术研究与开发有较强引导作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初步建立了为创新体系服务的税收政策体系,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对我国的科技进步与创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这些政策与今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现实要求还相差甚远。
从余高雅(2012)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企业的自主创新与税收激励政策之间存在较强的线性相关关系,现行的税收激励政策能够对企业的自助创新产生有效的促进作用。税收优惠可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高预期收益,降低创新风险。
刘振(2009)以中国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面板数据,对三种类型的政策补贴与技术投资和规模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发现:直接的货币补贴政策不仅能够激励企业增加技术投资,而且能够激励企业适当减少规模投资。税收返还和所得税优惠政策不仅能够激励企业增加技术投资,而且能够激励企业适当增加规模投资。
陈小安(2008)引进国外鼓励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出国外主要通过费用扣除和税收减免方式,事前扶持和事后鼓励并用,科学选择税收优惠对象,加强税收优惠成本控制与效益考核管理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陈永伟(2010)、徐东林也通过研究国际税收政策,概括出目前各国主要采用税收抵免,加计扣除,加速折旧,计提研发准备金来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并将研发环节作为税收优惠政策重点。
孙园(2009)基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激励现状,指出和一些OECD成员国相比,我国税收激励力度不大,而且我国税收优惠政策重结果、轻过程。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设备折旧激励不足。以及对企业职工教育的税收支持力度不够,不利于对科技进步的鼓励和刺激。激励投资高科技产业的风险投资税收优惠仍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