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作品版权保护研究开题报告
2020-04-12 08:50:19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舞蹈产业市场化的趋势不断增强。自2001年我国加入 wto以来,与著作权有关的各领域都在进行着新一轮的革新以便于国际市场接轨。然而,舞蹈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至今仍处于未成熟阶段,由于立法层面不够完善,对于该问题的理论研究多分散于司法实务中影响力较大的案件,不同学者对于舞蹈作品的界定与构成、侵权责任认定等方面在理论上也存在较大分歧,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有效可行保护制度设计。因此本选题旨在吸收当前国内外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为更好地保护舞蹈作品的版权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国内研究现状: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本选题以舞蹈作品著作权的保护研究为中心,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对于舞蹈作品本身进行界定并分析舞蹈作品的构成,明确该项著作权保护客体的范围;
其次,结合舞蹈作品本身的特点,探究其著作权保护所依托的独创性标准;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1)2018.01.01--01.15,选题申报与审核,学生选题、确定指导老师并下达任务书;
(2)2018.01.16--03.05,开题报告撰写、修改、提交给指导老师;
(3)2018.03.06--03.12,分小组开题答辩,开题报告修改、定稿并提交;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张云. 舞蹈作品的版权保护[j]. 知识产权,2007(03):83-87.
[2]杨波. 中外知识产权侵权法律问题比较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3.
[3]张耕. 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