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经济视角下的工业遗产再生6文献综述
2020-04-12 15:57:16
【前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位于城市中心区或中心区边缘的企业因产业布局和改制重组的需要逐步有计划地实施了外迁,留下一批高大宽敞、风格独特的工业遗存建筑群。
在”退二进三”战略的指引下,对一些区位条件较好、产业结构层次较低的旧工业区进行”腾笼换鸟”。
将无污染、耗能低、经济效益显著的创意产业发展与极具历史价值、文化内涵、社会意义的工业遗产保护相结合,使这些原本荒废的区域重新成为充满性格的创意新区。
创意产业为工业遗存的重生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良机。
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协会于2003年通过的《下塔吉尔宪章》中,对工业遗产的界定是:具有历史价值、技术价值、社会意义、建筑或科研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
包括建筑物和机械、车间、磨坊、工厂、矿山以及相关的加工提炼场地、仓库和店铺、生产、传输和使用能源的场所、交通基础设施,除此之外,还有与工业生产相关的其它社会活动场所,如住房供给、宗教崇拜或者教育。
2006年4月18日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通过的《无锡建议》中,对工业遗产的界定是:具有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和科技、审美价值的工业文化遗产。
包括建筑物、工厂车间、磨坊、矿山和相关设备,相关加工冶炼场地、仓库、店铺、能源生产和传输及使用场所、交通设施、工业生产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以及工艺流程、数据记录、企业档案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创意产业,又叫创意工业、创造性产业和创意经济等。
厉无畏主编的《创意产业导论》,开篇就明确了创意产业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