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极端天气灾害下的城市治理应急机制建设文献综述
2020-04-13 13:16:23
一、本课题研究背景 进入21世纪,世界范围内的极端天气灾害发生频率显著增加,如1997年欧洲世纪洪水,英国降雨量创250年最高记录,波兰、捷克等国发生了20世纪最严重的洪水;1997年至1998年发生的20世纪最强的一次厄尔尼诺事件,在全世界造成经济损失140亿美元;2005年2月印尼的海啸让23万余人丧生;2005年8月美国佛罗里达半岛、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和亚拉巴马州遭遇了强力飓风”卡特里娜”的袭击,造成1000多人死亡,新奥尔良几乎被淹没;2007年欧洲夏季遭遇高温热浪,数十人死亡。
在我国每年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占70%以上的比重。
如南方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我国粮食主产区干旱和低温冷害;汶川地震灾区暴雨及次生灾害;黄淮地区强对流天气灾害;华南沿海台风灾害。
还有刚刚过去的2013年,全国先后出现十余次大范围雾霾天气,污染范围覆盖近270万平方公里,波及17个省市,影响近6亿人口,对大气环境、群众健康、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气象灾害的剧烈程度明显增大,对世界经济的破坏程度猛增,尤其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面对恶魔一般的气象灾害,需要全社会各个相关部门一起协同作战。
部门间如何在抗灾救灾过程中有效沟通和协调,是目前抗灾救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目前,如何建设气象灾害的应急管理体系已经引起学界高度重视,专家们对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将危机预警与危机处理并举,为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理论、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管理措施提供了理论依据,对气象应急管理体系的探索已从研究跨入实践领域。
在实践中,结合实际的应急管理工作,运用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借鉴其他国家应对措施的经验,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目前我国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方面的研究和实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构建完善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