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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4 14:52:06  

1.目的及意义

(一)国内外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社会转型加速,各种矛盾叠加,民众常处于易激状态,导致某些突发事件容易被激化为大型的公共事件。在突发事件的演化发展及异变过程中,互联网发挥了强大的影响力,一经曝出便引发网民的高度关注。同时,网络舆情的关注点时常超脱事件本身,一旦在网络上集聚而不加以疏导就可能使一般问题热点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全局化,并最终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另一方面,网络舆情传播的不可抗性、互动性、破坏性及非理性等特点也为各级地方政府的舆情引导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有效控制、处理网络舆情危机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

突发网络舆情一般会经历形成、爆发、延续与平复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的转换过程实际是政府、网媒和网民之间相互影响的结果,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基于此,一些学者将博弈理论引入对网络舆情的研究中,这些研究多集中于对网络舆情传播规律的分析、探讨如何有效控制舆情。不同阶段下网媒与政府对网民行为的影响是不同的,是一个随着时间变化的变量。再者,当前许多学者运用演化博弈方法探讨了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但这些研究多将网民视为统一整体而忽视了舆情传播过程中网民的分流、情绪等因素,同时将网民与网媒、政府视为对等主体也具有一定片面性。此外,现有研究多以期望效用的客观损益为基础,但现实中人们对于不确定性损益的度量多基于非理性感知而非客观效用。

(二)目的及意义

本文将三方博弈理论引入网络舆情演化的研究中。首先对网络舆情演化过程中的三个参与主体即网民、网络媒体、政府进行简要界定,然后建立一个三方博弈模型,并用演化博弈方法求解分析三者行为的影响因素,得出指导意义,进而从政府角度提出相应的应对对策和建议。最后对本文内容进行简要总结,并指出研究的不足之处和今后的研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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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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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内容

1 网络舆情演化三个参与主体的界定

1.1政府

一般意义上的政府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管理机关。而本文中的政府特指介入、干预、引导、 预测网络舆情的相关行政机关。简而言之,就是实施网络舆情管控的相关政府机构。

1.2网媒

网媒是由网络催生的新型媒体,它使新闻源、传播者、受众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受众不再被动的接收信息,也可以成为信息传播者,甚至成为新闻源。网媒集各种传统媒体的优势于一身,具有开放性、信息容量大、信息表现形式 多样化等特点,其与传统媒体最大的不同在于需要依托网络这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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