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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殡葬改革法治化探究文献综述

 2020-04-14 16:21:00  

1.目的及意义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生老病死是人类进化和发展的自然规律,死亡是人生活的结束,人生终结的仪礼作为生命的终结对本身及其有着社会联系的人有着特别的意义。传统丧葬一直以来都认为是我国传统风俗和“叶落归根”传统观念的一种,几千年的传承下来大众默认着这一“习惯”并按照其行事。本着环境保护、人多地少、节约土地、生态文明的初衷和目标,我国于1997年出台了《殡葬管理条例》并对传统土葬进行了“法制”管理。然而,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面临着很大的冲击,这些年来我国的殡葬法制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完全达到之前预期的目标,反而产生了行业暴利、文化萎缩、公墓资源枯竭、居丧者缺乏情感慰藉的矛盾和遭受到市场灰色管理、行政执法问题,以及一些附带的负面效果。于2017年,国家针对这种现状推行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开始革除一些旧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那思量到如今,在各种资源融合发展的环境下,殡葬改革缺乏动力,若想要有所革新就需要在传统殡葬文化与现代殡葬改革理念之间找到新的文化黏合剂。单方面依靠法律文件下发、各种政治性宣传、守旧僵化的管理执法是不能可持续的,滞后、有所缺漏的殡葬管理需要有所改革,而依靠“法制化”容易导致在推进科学的殡葬改革时来自各方外化的阻力重重。在“法治化”下的前提下,转变观念,内化于心,科学地节制法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构建殡葬管理和改革的多元化治理制度不失为一种可行的道路。因此,我们建议对殡葬改革进行“法治化”的探究。究其现在的殡葬管理问题,我们必须有所考虑相关的因素,以“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和科学严谨的环保态度对民众的殡葬传统“吐旧纳新”,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促进殡葬管理法制的规范、殡葬服务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以政治带动、社会主动、政府推动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推动,走出一条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人民群众意愿和殡葬改革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殡葬制度改革法治化道路。
采取怎样的安葬方式才是文明的,才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才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全社会和国家需要认真思索,作出抉择的事情。尽快就国情而言殡葬文化选择作出相应的制度规范和政策导向是必要的。殡葬改革目的有三:一是改革薄养厚葬的陋习,革除墓葬陋习。二是节约木材。节约木材也是为了保护人类自己。三是节约土地。四是继承人类早期传承下来的优良丧葬习俗,提高人们文化素质和增强环境伦理意识,倡导殡葬习俗新风尚。

综上所述,本文打算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殡葬制度改革法治化的角度出发,研究我国殡葬改革管理面临的现状,分别从其的历史沿革,审视其发展现状和困境,研究促进其改革有效、有行、有所思考的措施、思路和大框架下可循的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由于国家推行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可见已经认识到了之前推行的《殡葬管理条例》的不完善之处,弊病有所革除。相关殡葬改革的推行“火葬”方式、未及的市场灰色地带、提倡节地生态观念对我国未来的殡葬改革发展道路有着重大的影响,所查阅到的研究比较多,综合起来就是思考我国殡葬服务制度面临的行业暴利、文化萎缩、公墓资源枯竭、居丧者缺乏情感慰藉等一系列矛盾,为怎样建立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现代法治殡葬服务制度提出相关的经验和应对策略。

近年来,各地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初步建成一批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探索采用骨灰存放、树葬、撒海、深埋等安葬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我国的节地生态安葬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安葬观念不强,激励引导、规范监管的制度机制不完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供给不足,节地生态安葬率不高,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墓位面积超标、过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问题突出,迫切需要加以解决。因此如今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凝聚社会共识,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积极稳妥推广节地生态葬法。有了进步,但是要具体达到节地生态安葬的目标还需要探究许多。

就其深度来说,美国在殡葬服务场所的数量和布局的科学化合理化、殡葬设备设施的科技现代化、殡葬专业教育的高度发展、殡葬服务的人性化专业化、殡葬工作者的专业化执业化、殡葬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市场化等等方面的程度和水平可以结合我国国情来寻找角度。

可供研究的是采取全方位、全过程的“事先许可”制度,不仅能有效地防范各种道德和社会风险,而且能保证殡葬服务和管理能够体现出以人为本、行政效率。

而瑞典殡葬法,重视并鼓励新的殡葬习俗,比较有特色的一点就是殡葬设施的规划布局以教会教区为基础,具有较浓厚的宗教教会管辖色彩。法案条款内容较宽松,规定了许多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原则,体现了对死者的尊重和以人为本、方便当事人的立法思想。

王启梁、刘建东的《中国殡葬法制的意外后果》一文中指出:我国当今采用“殡葬管理”或者“殡葬改革”的表述体现出与古代不同的公共管理策略,着眼点已经主要聚焦到死后遗体的处理方式上,极大地根除了传统社会丧葬的阶级意义,其制度设计中同时削减了传统丧葬所具有的文化意义。结合我国殡葬法制的推行和意外效果来看,聚焦于文化与人的意义可供研究。

刘信芳在《中国殡葬改革的几点思考》一文中指出““回归自然”是人类处理殡葬问题的第一基本原则”“纵观人类文明史,殡葬弊端绝大多数与等级相联系”“以上第一基本原则是从自然律引申出来的,以不破坏环境,进而促进环境改善为基本要求。第二基本原则是从社会发展角度作出的考虑,以殡葬改革促进社会进步为基本要求”可以看出可持续发展依旧是当今殡葬改革之路需要考虑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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