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法律环境分析与湖北自贸区发展文献综述
2020-04-14 16:26:31
1.研究目的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中国的“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对外开放格局由此到达了新的境界,中国迎来了更多发展机遇。随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7年4月1日正式挂牌,赶上了对外开放战略的高速列车。丝绸之路经济,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知识经济,在法治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尤为关键。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及法律内容方面等的差异,法律环境复杂,知识产权的保护给“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了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通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进行分析研究,使得湖北自贸区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在知识产权方面完善保护力度,加固知识经济的法律后盾,以法护航,抓住机遇促发展。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张占江、王良猷、李珊在《“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一文中,以国内专利状况及知识产权执法状况分析出国内知识产权环境持续优化,以“一带一路”沿线既存的多个区域知识产权组织为例,阐述了“一带一路”沿线国际知识产权环境的复杂性,并在综合分析了国内外知识产权环境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下的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张长立、高煜雄、曹惠民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路径研究》一文中,分析了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偏差及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区域被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现状,在分析“一带一路”区域知识产权状况的基础上,考察了中国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并基于保护海外知识产权的国际经验,提出了应对策略。
吴汉东在《国际变革大势与中国发展大局中的知识产权制度》中分析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复杂国际环境,进而提出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应立足本土,遵循国际变化和时代潮流,步入国际化、现代化、战略化与法典化的发展进程的顶层设计。
翁里、夏巧雅在《论“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问题及对策》中探析了“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将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包括完善立法,推进区域合作的法律制度建设;加强沿线国家和通关口岸之间的执法互通互认;注重对国际法律人才的培养。
王崇敏、王然在《论自贸区知识产权争议的仲裁解决机制》中探讨了仲裁解决机制在解决自贸区知识产权争议纠纷中的优越性,并对各项具体制度提出了优化改进的建议。
3.研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