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治理中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机制文献综述
2020-04-18 20:55:35
文 献 综 述 ”雾霾”一词产生于20世纪早期,是”烟”和”雾”两个词的合成词,指的是”烟状雾”。
记录最早的雾霾事件是1930年的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
1952年,伦敦也发生了导致一万多人死亡的烟雾事件,这次事件给伦敦市民造成极大的痛苦,至此英国开始了治理空气污染的漫漫长路。
随着工业化时代的发展,陆续有许多工业发达国家如德国、日本等都无一幸免地遭受了雾霾的侵袭,各国治理雾霾的道路也随之展开。
我国对于空气质量的重视起步较晚,可以说我国也在重复走着英美等大国工业发展的老路。
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迅速而稳步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环境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
我国的雾霾污染来源广泛、蔓延迅速影响巨大并且治理起来相当困难。
由于雾霾污染的区域性、外部性和复合性等特征,传统”政府为主导,非政府组织为附庸”的统治模式显然难以驾驭如此棘手的公共问题。
因此,从网络治理的视角对”雾霾”治理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机制进行分析和研究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大气及雾霾污染现状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进入工业急速发展期,污染物排放量猛增,大气污染事件随之发生。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