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区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现状与对策分析文献综述
2020-04-24 11:17:36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进入新世纪后,中央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断朝纵深方向发展,促进政府管理职能变革、创新政府社会管理理念与方法是目前政府改革的关键突破口。
政府以”委托代理”的方式与社会承购方在社会公共服务购买方面所缔结的契约关系,能够有效地盘活社会富余资源,不断地促进政府公共服务管理能力的提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十二五”时期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国城市基层管理经历了从单位制、街居制走向社区制的制度变迁,提供社区公共服务是政府对城市基层管理的具体内容之一。
坚持政府主导,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依靠合作治理提供社区公共服务,能够加强和完善社会基层治理,满足社区居民对公共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刘扬,2014)。
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有利于解决政府的一系列越位和缺位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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