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政府监管体系研究毕业论文
2020-02-17 10:36:18
摘 要
PPP模式整合了社会多方资源,将政府与私营企业的优势相结合,既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又引入民间资产改善了民生,并为私人业者带来收益。因此对于对城市基础设施有巨大需求的中国而言,PPP模式的研究与应用有着非凡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由于PPP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参与方多,缺乏可借鉴工程实例等特点,存在着巨大的风险,需要政府拥有一个完善的体系进行监管。
然而,政府作为PPP项目监管的主要责任方,其自身在监管过程中就存在诸多问题,如政府监管角色定位不清晰,组织机构不完善,权力较为分散。同时政府和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之间也存在较多矛盾,如政府对社会资本的监管缺乏有效的常态化机制等。
本文旨在结合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发展现状,以公共物品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分析PPP 项目政府监管的关键环节,并用博弈论模型对监管过程进行分析,从而对PPP项目监管机制中的监管主体、对象、程序、内容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 PPP 模式;政府监管;公共物品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
Abstract
The ppp model integrates the multi-party resources of the society and combines the advantages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private enterprise. It not only reduces the government's financial pressure, but also introduces private assets to improve people's livelihood and bring benefits to the private sector.Therefore, for China, which has great demand for urban infrastructure, the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of ppp mode has extraordinary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Because the ppp project has a long construction period, many participants, and lack of engineering examples, there is a huge risk, and the government needs a sound system for supervision.
However, as the main responsible party for the supervision of ppp projects, the government itself has many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supervision. For example, the role of government supervision is not clear, the organization is imperfect, and power is scattered.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many contradictions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the social capita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ppp project. For example, the government lacks an effective normalization mechanism for the supervision of social capital.
This paper aims to analyze the key aspects of government supervision of ppp project and the main body of supervision of ppp project supervision mechanism based on the research status quo and development status at home and abroad, based on public goods theory, principal-agent theory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ory. Improvement measures and recommendations are proposed in terms of procedures, content, and so on.
Keywords: ppp mode; government regulation; public goods theory; principal-agent theory;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ory
目录
中文摘要 I
Abstract II
第1章 绪论 1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
1.1.1 研究背景 1
1.1.2 课题意义 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2
1.2.1 国外研究现状 2
1.2.2 国内研究现状 3
1.3 研究内容 3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4
1.4.1 研究方法 4
1.4.2 技术路线 5
第2章 论文相关基本理论概述 6
2.1 公共物品理论 6
2.2 委托代理理论 7
2.3 公司治理理论 8
2.4博弈论 8
第3章PPP模式下政府监管体系理论分析 9
3.1 PPP项目的属性界定——准公共物品 9
3.2 PPP模式政府监管必要性分析 10
3.3 PPP模式下我国政府监管机制研究的现状及不足 11
第4章PPP模式下政府监管博弈分析 14
4.1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下政府监管分析 14
4.2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下政府监管分析 15
4.3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下政府监管分析 16
4.4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下政府监管分析 16
4.5对我国政府PPP监管体系的建议 17
第5章结论与展望 19
5.1结论 19
5.2展望 19
致谢 20
参考文献 21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PPP(公私合作模式)是指基于公共部门(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的合同上,注重公共服务的前提下所提供一个特殊的伙伴关系。目前,中国大致将PPP模式的分类细化为:特许经营,外包和私有化。最普遍的经营方法是特许经营,辅助以代理商和采购服务是当今中国使用最广泛的形式[1]。。
在过去的城市发展中,资本市场被削弱了,政府占据资本市场主导。中国开始学习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有效地分配有限的资源,来改变政府垄断环境。然而,由于没有有效的监管模式,市场失灵等许多问题使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变得非常困难。因此,中国需要紧急运用成熟的监管机制,成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发展。
但是,现阶段PPP模式的发展并不乐观。自2008年以来,中国PPP模式的活动水平逐渐减弱,PPP项目投资在我国所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不够健全的制度环境,未成型的社会信用等不足,引起了PPP模式的活性降低。
为了更好地保证中国的PPP模式,我们需要分析PPP政府监管模式的当前用途,研究PPP政府监管的关键方面——PPP项目的主要监管机制,对象,程序,内容,提出相关改进措施和建议。从而,促进PPP模式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
1.1.2 课题意义
(1)理论意义
本报告概述PPP模式下政府监管体系,研究公共物品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并将理论与实例结合,进行案例分析。本文使用理论数学中较为成熟的博弈论方法,使得结果更具有科学性,很大方面上避免了主观因素在传统研究方法里对研究结果的影响。
(2)现实意义
在项目进行以及完成前后对项目进行一套系统、全面的政府监管工作,可以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更有针对性的管控风险,有效减少或根绝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等事项的发生,减少人工、材料、机械等各种资源的消耗,以顺利进行工程项目实施。在使建设工程项目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节省了社会资源,避免给社会及人民带来隐患和损失[2]。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PPP的特点决定了每个项目参与者需要签订合同,并事先规定彼此的责任,权利和相应的事项,以实现PPP项目"分担风险,分享利益"的目标。在合作中,双方确认的合同条款被用作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来降低交易成本。
萨瓦斯(Savas ,2002)等学者等学者提倡私人资本进入公共产品或服务供应。同时,为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当以合同形式与代表公共权力的政府部门达成事先协议[3]。
爱萍(Aping ,2002)指出,PPP模型的核心是设计一系列合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风险分担和风险管理意识,并提出有效的信息不对称激励和遏制机制,以消除项目投资风险[4]。这对于政府来讲是一个合理的监管手段。
盖旭和斯坦伯( Guasch amp; Straub ,2006)认为参与PPP项目的各方通过合同联系起来,这些合同可以减轻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由于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各方有不同的行为,这反过来又限制了合同治理的方式[5]。
从各种研究结果中可以看出,外国学者普遍认为监管是一般政府规则或行为,限制市场并影响消费者和建设者做出决策。绩效驱动的PPP项目监督机制反映了明显的PPP特征,并满足其他监管机制的优越特性。这些监督系统可以发挥政府,社会资本和清晰的监管指标和考核办法,建立市场和社会作为一种PPP监督机制,实现合作共赢执导和管理能源效率国家有效地共同管理。
1.2.2 国内研究现状
政府与建设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实际上更像是双方之间的博弈。然而,政府和建设者都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这在合作过程中造成矛盾,并且难以统一政府和建设者的需求。政府启动了项目并制定了规则,因此政府的角色决定了项目的成功程度。LiuJicai等相信政府应该遏制私营部门的盈利属性,严格监管私营部门[6]。Li Congdong等指出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可以鼓励私营部门提供符合标准的产品或服务[7]。王金萍认为,只有政府部门才能在项目中正确定位,充分发挥职能,避免垄断造成的市场失灵,才能完善现有城市基础设施[8]。
李延均(2010)从PPP项目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入手,建立了行政合同,私人契约,社会契约三边许可和互赎合同治理结构,并在基于契约的治理机制中加入了互动治理机制[9]。赵黎明以及严玲(2005)将合并了PPP项目合同,合同内和市场契约,并提出了政府的工作效率性,购买公共产品或服务,并进一步分析了PPP项目合同管理机制[10]。杨明亮和石莎莎(2011 )认为,PPP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是指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合同签订,并注入新的活力,根据公开,公平,公正,互惠的原则,来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利益。这是政府权力从传统的行政指令系统的性能提升到社会共享系统的开始[11]。
然而,学者们大多解释政府监管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从现象本身进行监督。很少有学者深刻分析政府监管的关键问题。
1.3 研究内容
本文共分为五章:
第1章,绪论。本章拟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第二部分简述近几年来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现有研究的局限性,并引出本研究的价值;第三部分介绍本文的研究内容;第四部分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第2章,论文相关基本理论和方法概述。所概述的基本理论有公共物品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简述方法为博弈论的概念及原理。
第3章,对PPP模式政府监管体系进行理论分析,以公共物品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从理论上分析现存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
第4章,用博弈论来分析从宏观和微观层面的PPP模式下的私人和政府之间的博弈过程。通过对模型的分析,找到关键在于政府监管的问题,用来促进私营部门完成合约。
第5章,结论与展望。本章拟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前文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第二部分并对本文的不足之处做出分析,对后续的研究与发展做出展望。
本文的研究目标是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用公共物品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对现有的PPP模式政府监管体系进行分析,利用博弈模型分析博弈过程,提出现行政策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帮助国家和地方政府意识到现行政策的弊端,并采取措施来完善相关政策,以促进我国PPP模式持续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1.4.1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广泛阅读相关文献,期刊,书籍,网站和其他文献资料,提取有用的信息,研究PPP模式的政府监管体系,并分析在PPP项目在中国的现行政策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监管主体和客体监督机制并找到改进措施和建议提出的程序,内容等等。
(2)理论分析法
基于公共产品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分析了政府监管体系对PPP模式项目的影响。
(3)博弈论建模法
建立博弈模型,运用博弈论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来分析PPP模式下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博弈过程,通过对模型的分析,得出政府监管问题的关键。
1.4.2 技术路线
为了达成研究目的,运用上述方法,本研究的具体技术路线见图1-1。
图1-1 本研究技术路线图
第2章 论文相关基本理论和方法概述
2.1 公共物品理论
在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中,公共物品理论作为最基础的理论根基之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2]。这个理论的研究内容对所有社会物品的种类,性质和属性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划分。对实际生活中有效供给公共物品,丰富制度安排提供理论指导,有着很深的借鉴意义。在监管过程中,公共物品理论可以用来划分职责边界,确定政府、社会组织、市场参与者在物品的生产过程中各自所需要担负的责任。
从之前有关公共物品理论的研究中可以得知,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是社会物品可以分成的两大分支。公共物品在消费或使用过程中具有非竞争性以及非排他性。与之相对的,私人物品则拥有竞争性以及排他性,使得私人物品在私人产权的组成中占据了很大的成分[13]。非排他性讲的是所有的社会组成成员均可以同时使用产品,但是所有的个人成员或集体都不能将物品完全霸占独有,或是妨碍以及阻止其他人员或集体的使用过程。非竞争性是指该物品的边际生产成本以及拥挤成本都可以看作为零,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每一小部分的社会组成人员从该产品中的消费以及收益都不会对其他人的使用过程产生影响。因为这两大属性存在于公共物品中,在社会生产以及生活过程中,不能将为消费的人员或群体排除,他们依旧可以通过“搭便车”的方式消费公共物品。因此纯公共物品的产权安排需要更加有效才能确保公共物品的有效使用,因此纯公共物品是需要政府来统一进行组织和提供的。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社会项目并不能直接单纯的使用二分法分为公共物品或是私人物品。学者引入准公共物品的概念来对这种纯私人物品以及纯公共物品的中间部分物品进行界定。准公共物品可能是非竞争性的,这部分可以视为公共资源;另部分的物品是非排他性的,可以划分到俱乐部物品的分类中去。对于公共资源的使用,由于其只有竞争性而非排他性的特质,每一个社会人员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这会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有三种更好的制度安排:一种是澄清产权;二是实行公共资源的第三方委托管理机制;三是建立以社区参与和自治(社区)为基础的公共资源管理模式。PPP模式提供的项目,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应属于混合物和准公共物品,即布坎南提出的“俱乐部物品”。
2.2 委托代理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