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委托监护制度研究》任务书
2020-04-27 23:25:05
1. 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一、研究内容 委托监护制度是指在法定监护期间,由于法定监护人不能亲自处理监护事务和解决监护事项,故将部分监护事项以合同的形式委托给其他不具有监护资格但有监护能力的第三人。
未成年人是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同时也是祖国的未来,因此建立一个完备的未成年人委托监护制度,使法定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暂时不能亲自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受托人代行监护人的职责,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从而最终保障监护人的监护地位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这一点十分重要。
但是,结合我国《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司法实践来看,目前我国立法较为缺失,在实践中无法用法律切实地保障委托监护制度所涉各方利益。
2. 参考文献
[1]冯娟:《试论我国未成年监护制度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10月)。
[2]赖冬水:《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问题研究》,宁波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1月)。
[3]张广娜:《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研究》,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5月)。
3. 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
2019.1.1之前 下达任务书、收集阅读资料 2019.1.2-2019.1.16 完成开题报告、开题论证 2019.1.17-2019.4.15 完成论文初稿 2019.4.16-2019.5.15 完成论文二稿 2019.5.16-2019.6.7 论文定稿 2019.6.8-2019.6.14 论文答辩 2019.6.15-2019.6.17 论文成绩评定 2019.6.18-2019.7.6 总结评优、论文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