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信用交易机制下投资者日内回转交易行为及其扩散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29 19:04:54
1.课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1.1 研究背景 日内回转交易制度是国际证券市场通行的一项交易制度,美国、欧洲、日本、香港、台湾等证券市场均允许日内回转交易,而且不少市场的日内交易十分活跃。
据美国电子交易协会的统计,1999 年美国约有 4000-5000 人通过日内交易经纪商全职从事日内交易,日内交易占纳斯达克市场的日交易量的比重高达 15%。
在 2000 年至 2002年间,美国证券市场表现不佳使得日内交易行为下降,但到 2003年,日内交易又再次活跃了起来。
在台湾,从 1995 年至 1999 年,日内交易占台交所总交易量的比重甚至超过 20%。
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在 1990 年成立后不允许日内回转交易,当日买入的股票只能在次日(接下来的第一个交易日)卖出。
1992 年 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取消涨跌幅限制后,率先推出了日内回转交易制度(俗称”T 0”规则) 。
1993 年 11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取消”T 1”交易制度,实施”T 0”回转交易制度。
1995 年,基于防范股市风险的考虑,沪深两市的 A 股和基金交易又由”T 0”回转交易方式改回到”T 1”交易制度,且一直沿用至今。
《证券法》第 106 条也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
但 B 股仍然可行进行日内回转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