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障碍及消解文献综述
2020-05-04 21:21:00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子女负担的家庭养老压力越来越大,并且我国陷入未富先老困境,政府也不能很好的提供养老服务,这导致了我国养老出现严峻危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以此来应对当下养老问题。
以社区为服务平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当前社会养老矛盾的突破口。
鉴于当前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水平参差不齐,社会组织由于其专业性的水平作为供给方,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取得一些巨大成绩。
当前中国目前存在巨大的养老问题,市场提供包含商业性的养老服务,政府缺乏资金提供低质养老服务。
这个时候,社会组织由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自然而然的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并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
一、关于不同视角下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研究 肖新华在《福利多元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研究-以HSD小区为例》中认为,机构养老与家庭相比,老年人缺乏归属感,集体宿舍式的生活使老年人的生活与实际的社会生活脱离,中国的许多老年人都存在落叶归根的朴素意识,而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恰恰能够满足老年人对家的眷恋的情感需求。
林闽钢在《福利多元化视野中的非营利组织研究》中指出,福利多元化的两个主要理念是分权和参与,分权不只政府将福利服务的行政权由中央转移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转移至社区。
参与的实质是非政府组织可以参与福利服务的提供或者规划。
随着福利多元化发展,社会组织也能够很好地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