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的管理模式研究文献综述
2020-05-20 20:07:44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国内外学者从不同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研究内容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的内涵
曹霞(2011)认为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在养殖种植一包装加工一储藏运输一销售等过程中都应该符合国家的要求和标准,其不能存在威胁或者损害人们生命及身体健康的有害有毒物质而可能致使消费者或者其后代病亡的隐患。食品安全管理主要是指政府食品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以及餐饮服务等环节中进行安全管理,从而保证社会公众的财产、生命的安全和身体的健康,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二、国外食品安全管理模式研究
1、国外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分类
迟凤玲(2005)、陈文俊、杨青(2009)认为世界各国大致形成了两种食物安全管理模式,即以美国为代表的多部门共同负责的模式和以加拿大、欧盟、英国为代表的由一个独立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
王铁军、张新(2015)则分为单一部门型、多部门型和综合型管理模式三种模式。综合型控制模式把食品安全国家控制体系分为四层:一制定说明食品安全政策、开展风险评估;二协调部门监管工作并进行监督和检测;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和检验;四负责对管理人员教育与培训。
Garcia Martinez根据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介入程度:分为无管制、督促企业自管、社会共管、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并对企业进行教育、建立激励机制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直接管制。
2、以典型国家为例
美国负责食物安全的机构主要包括3个部门:农业部(USDA)、卫生和公共事业部(HHS)及环境保护署(EPA)。按食品种类来划分职能部门,实现了功能上的集中监管。此外,美国商业部、财政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也不同程度地承担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为了加强各食品安全机构之间的协调与联络,美国在1998年先后成立了”食品传染疾病发生反应协调组”(FORC-G)和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President#8217;s Council on Food Safety)。同时,在管理食物安全方面的手段有:一制定标准;二建立检验检测体;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四规定严厉的法律责任;五信息披露,开展公众教育活动;六加强食品安全科研和合作。美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联邦、各州、行业食品安全法律为基础,联邦政府授权机构合作,各州及政府积极参与,形成一个互为补充、相互独立,复杂、有效的食品安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