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EMC技术的家用电器检测过程及相关性能比较分析文献综述
2020-03-13 09:49:37
文 献 综 述
1. 前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目前各类电子设备向着高度集成化、系统化方向发展。各种工业、农业、科研和家用电器产品日新月异。与此同时,它们在使用过程中或多或少发射出各种无线电干扰,通过空间或电网影响其它电器设备。正是这些越来越多的无线电干扰杂波造成电源污染,使各类电器,大到所有的自动控制系统、电脑系统、电话通讯系统、航海航天系统和电力系统;小到电视机、游戏机,甚至继电器,不时引起误动作,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随着时间的推移,研究无线电干扰问题的重要性必将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如何提高电系统的防干扰能力,如何减少电器本身所发出的干扰强度,即所谓EMC (电磁兼容性) 问题,将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2. 研究现状
由于电磁干扰致使很多类型产品的性能下降,异常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的可造成质量事故和设备损坏以及其他安全事故。因此,保护电磁环境、防止杂散电磁渡的干扰已引起世界各国及有关国际组织的普遍关注。尤其是欧洲共同体委员会1989年5月3日,在其官方刊物颁布了议会指令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电磁兼容法律的指令》(89/336/EEC指令),明确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所有投入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须符台EMC指令的要求,否则将限制或禁止该产品在市场上流通。目前,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都采取相应对策。
1995年4月,IEC电磁兼容顾问委员会在瑞士日内瓦专门召开EMC标准讨论会,通报欧共体EMC标准化工作情况,希望各国及ⅢC的各Tc采取积极行动,避免形成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目前,我国的家用电器生产企业积极研究和探讨EMC问题,及早采取行动,争取主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我国的电磁兼容标准化工作起步于六十年代,当时国内一些研究所筹建了相对简陋的试验室,开展无线电干扰(骚扰)测试、科研工作。同时参考前苏联和欧美国家标准制定我国自己的标准或技术条件。七十年代后期,在原国家标准局主持下,成立了无线电干扰标准化工作组,八十年代陆续制定了一批电磁兼容国家标准,l986年成立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后,我国开始有系统、有组织地开展EMC标准化工作。在EMC领域的标准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至今已制订了四十余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适用于家用电器电磁干扰的国家标准是由F分会(秘书处设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起草的GB 4343#8212;95,该标准等效采用CISPR一14号出版物。
1996年初,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组织国内CISPR、c77和TC65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和有关专家成立了#8220;电磁兼容标准化联合工作组#8221;,统一规划、协调和开展我国EMC标准化活动。标准化司计划在#8220;九五#8221;前三年内,将IEC 1000#8220;电磁兼容性#8221;系列标准,按照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转化制定为中国国家标准。1996年内计划在电力、家用电器、电动工具、舞台灯光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车辆等行业开展EMC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工作。
3. 原理及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