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民法的应对文献综述
2020-06-26 19:53:08
文 献 综 述 一.研究背景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的工作生活越来越受其影响。
在提升我们的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质的同时,许多法律未曾涉及的问题开始显现,让人措手不及。
尤其是民法,由于民法与我们的生活最为紧密,涌现的问题也最多。
二.人工智能技术的基本理论 人工智能技术技术是这几十年间才兴起的一种产业。
因此,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讨论也多集中在最近几年。
在1956年,麦卡塞、明斯基、罗切斯特和申农等科学家在聚会时就机器模拟智能问题进行讨论,并首次提出了”人工智能”这一概念。
关于人工智能技术,我国著名民法专家王利明先生在其文章《人工智能对民法的挑战》中认为,应当首先解决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也可以称之为哲学问题),那就是智能机器人应当划分为人还是物?智能机器人虽然达不到人类的智力水平,也没有人类的情感。
但仍然具有十分强大的处理信息的能力,有的甚至已经基本接近人类的智力水平。
因此早已不能简单地把智能机器人当做一个物。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涉及侵权责任的承担和人格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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