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视频监控中的隐私权保护开题报告
2020-07-08 21:31:1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从隐私权保护的视角来讨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的法律规制,首先面临的一个立足点问题即为公共场所是否存在隐私权。
公共场所在法律上的界定,理论界出现不同的观点。
宋占生教授将公共场所定义为公众可以任意逗留、集会、游览或利用的场所,并将公共场所分为九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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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我国构建视频监控系统起步较晚,视频监控设备加强了个人的人身安全感,但个人自身经常暴露在视频监控之下,同时引发了对隐私权被侵犯的担忧。
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首次明确承认了他人的隐私权,但是,除了在条文中使用了”隐私权”三个字之外,立法者并没有对隐私权做出更多的规定。
在2017年的《民法总则》当中,我国立法者虽然用了两个条款对隐私权做出了规定,但仍然没有对隐私权做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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