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权力清单制度的问题及对策开题报告
2020-07-08 21:41:39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2005年,河北省邯郸市率先向社会公布的首份市长权力清单,自此,全国各地方纷纷效仿,以试点的形式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进行探索和实践。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从国家层面明确实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在政治生活中,权力是一种支配性力量,权力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凭借某种身份、能力或影响力来控制他人行为、支配资源的分配,并且具有向外扩张的属性,权力如果不受到限制和约束,极易出现滥用现象。学界通说认为,所谓政府权力,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说,政府权力即指国家权力,具体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等一系列权力的总和;从狭义上来说,政府权力,即仅指行政权力,指的是通常意义上的”行政权”,即行政机关运用法律的强制力对国家进行管理的能力。清单,即详细登记有关项目的单子。行政领域”清单”的模式,肇始于国际通行的列明企业可以投资的领域”负面清单”。从字面意义上说,权力清单就是对于各级政府及其各个部门权力的数量、种类、运行程序、适用条件、行使边界等予以详细统计而形成的目录清单。
目前对于”权力清单”这一概念的具体内涵,在理论界仍存在不同的观点和主张。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作为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正在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法治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常态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步骤,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在探索中逐步建立,随之而来的由于制度本身的不完善,配套措施的欠缺等原因,制度的推行过程中也暴露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反过来势必推动制度本身的演进和完善。本文拟从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理论入手,梳理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运行现状,归纳总结出制度运行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并试图探索针对现有问题提出的可行性对策和建议。
本文拟采用的研究手段是:
1、文献研究法 查阅近年来我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相关文献,对我国政府力清单制度有了整体性的理解,从宏观层面探究该制度的主要模式、基本原则,法律属性等基础性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