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法解释(四)》下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2020-07-09 20:36:00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现代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细胞,公司则是企业最为重要的形态之一。股权对外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存续过程中十分常见的现象,转让股东想要追求更高的对价,其他股东则试图维护公司内部的信赖利益,股权对外转让就此成为一个相互博弈的过程。如何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衡平公司内部股东与外部购买者之间的权益,是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所要追求的目标。关于有限责任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集中在我国《公司法》第71和72两个条文,其中第71条条文足有250余字,足见立法者的良苦用心。然而,司法实践中法官很少对该权利的性质作出明确界定,对权利行使的方式、期间及”同等条件”的认定亦标准不一。因此有必要通过比较法的考察,通过解释明晰权利属性,对优先购买权行使中相关要件作出更合理的规则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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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研究问题
股东优先购买权一直是民商领域中的重点问题,去年刚出台的司法解释四对股东优先购买权作出了具体规定,本文将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
1.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基础理论,包括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概念、法理基础、价值功能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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