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的现状及其应对措施开题报告
2020-07-16 20:23:0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证人证言作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一种极其普遍和重要的证据形式。
根据我国刑诉法第59条的规定质证是证据被法庭采纳的前提条件,而法庭的质证应当由控辩双方以言词交锋的方式进行。
因此未出庭证人证言由于不具有言词性质均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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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本课题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主要研究新刑诉法实施后,在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已经制度化的背景下,证人出庭作证的现状,分析证人出庭作证率没有明显改观的原因,分析该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配套制度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适用解决的对策,为司法实践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的意义 2、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低下的成因 3、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的完善建议 (二)拟采用的研究手段 1、文献研究法。
通过检索文献资料库中与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相关的文献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阅读和分析,形成对所研究课题的一般印象,对这一制度的理论和现状有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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