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作品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研究开题报告
2020-10-12 20:52:3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信息传播媒介的不断升级,文化新兴产业也在不断涌现,同人作品正是其中之一。随着网络的发展以及日本动漫产业的兴盛,以同人小说、同人漫画、同人游戏等形式的同人作品为代表的同人文化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热爱并纷纷参与到了同人创作活动中。同人作品是一个舶来词,是原著爱好者借用畅销书、游戏、电影电视等作品中的人物、背景、世界观等,对故事情节、作品风格、作品类型等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从而形成与原著存在区别的新作品形式。现代同人作品的定义,即在原创作品中一些被塑造的虚拟人物在二次创作下,扮演不同的故事,二次创作的作者不是原创作品的创作者。因此二次创作的作品就被称之为同人作品。
同人创作多具有非商业性、衍生性、动漫相关性和网络依托性等特征,而由于其特征,特别是其衍生性和网络依托性的特征,同人创作也面临着复杂的著作权问题。 同人作品在网络时代出现大发展,与其依托性、非商业性与大众性有关,有可能会对原著者著作权造成侵权。 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社会公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却因其处于法律定义未明确著作权保护的“灰色区域”,而缺少相应的规范机制,在涉及侵权与被侵权争论时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衍生性同人作品的作者与基础作品著作权人之间可能发生的著作权侵权纠纷——通过改编原作而进行的同人创作行为可能侵犯原作权利人的改编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基于此,研究同人作品的著作权侵权认定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日本作为动漫产业大国,有着更悠长的同人作品发展历史。从同人作品遍地开花到了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作者和出版社主张对同人作品应附条件限制。 早在2013年年初的时候,日本芳文社就已经公开发布公告:不论营利还是非营利性质,芳文社下属的出版物将禁止一切可能对著作权造成损害的二次创作以及各种网络上传。这些禁止公告其实可以解读为是拥有著作权的原作者、出版社及制作公司对同人作者的提醒,即同人作品并非是天然合法的,而是由于这些著作权所有人的“好意”,才默许了同人作品的存在;而一旦同人作品逾越了红线,将会遭到法律的惩罚。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主要内容:
本选题以探讨同人作品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为核心,将首先界定同人作品及其著作权的概念、及种类;接着分析同人作品的几大特征,依据同人作品的特征分析,同人作品对著作权分别存在的侵权性;然后以存在的侵权性研究同人作品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最后,有针对性提出完善我国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内容大纲: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1月9日以前):选题定题,撰写开题报告,开题答辩;
第二阶段(2014年1月10日—5月15日):收集资料,分析资料,撰写提纲和论文初稿;
第三阶段(2014年5月16日—5月31日):修改论文,定稿;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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