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应对毕业论文
2021-02-26 11:23:29
摘 要
Abstract II
第1章 绪论 1
1.1 研究现状 1
1.2 研究目的 1
1.3 研究方法 1
第2章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及其特点 2
2.1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2
2.2.1 企业投资和跨国并购 2
2.1.2 企业产品和高新技术参展 2
2.2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特点 3
2.2.1 利益性 3
2.2.2 普遍性 3
2.2.3 不确定性 3
第3章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 4
3.1 企业自身科技水平落后于当地市场需求 4
3.2 海外经营中的产品交流和市场限制 4
3.3 知识产权壁垒 4
3.4 兼并和知识产权收购 5
第4章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危害及影响 6
4.1 企业自身发展受到阻碍 6
4.2 国家经济发展受阻形象受损 6
4.3 迫使企业内部创新和国家立法加快进程 7
第5章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产生原因 8
5.1 海外国家环境要求 8
5.2 海外市场变化 8
5.3 海外与国内的法律交织 8
5.4 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情况 9
第6章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防范 10
6.1 从自身做起,企业树立创新意识,优化内部组织结构 10
6.2 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 11
6.3 企业推行本土化战略 12
第7章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应对 13
7.1 企业积极进行海外维权 13
7.2 设立企业海外联合协作协会 13
7.3 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合作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 13
7.4 强化知识产权国际化合作 14
结 语 15
中外文献参考 16
致 谢 17
摘 要
在现今国际市场日益复杂的情况下,保护内部知识产权成为企业要想在海外经营中占领一席之地的重要指标。然而占据世界经济体数量绝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因为自身的经济实力弱,技术水平不足和对知识产权不重视等使本国企业很难在海外经营中占据优势。在拥有巨大资金优势和专利权垄断的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的限制下,只能在充分利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情况下谋求生存的空间。本文旨在浅显说明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会遭遇哪些法律风险,并针对性地作出应对和预防。在文中简要介绍了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成因和类型,在明确指出对企业的危害及影响后,通过对于企业内部的调整和国家的支持,对如何防范和应对该类型法律风险做了讨论,并提出了建议。多以中国企业知识产权运作事件为例,得出了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在国际市场立足自身、联合同类型企业以及国家的支持下才能在海外经营中有良好发展的机会。
关键词:海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应对
Abstract
In today's increasingly complex international market, the protection of inter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indicator for enterprises to occupy a place in overseas operations. However, the world economy occupy the number most of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because of their weak economic strength, technical level and lack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not to make their enterprises difficult to dominate in the overseas business. Under the restriction of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with huge capital advantages and patent monopoly, they can only support them with full use of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ules.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explain what legal risk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will encounter in the overseas operation of enterprises, and to make specific countermeasures. In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causes of legal risk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enterprises and the most important type in the clear that harm and influence on enterprises, through the enterprise internal adjustment and the support of the country, some suggestions on how to prevent and respond to this type of risk is discussed and put forward. How to Chinese enterprise oper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ases, the enterprises of developing countries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based on its own, combined with the same type of enterprise and has a good development to the country with the help of overseas business opportunities.
Key Words: Overseas operation; legal risk; prevention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现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发展水平成为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各国经济发展不再强求独立,而是自工业革命后的进一步趋同。从各自为政的农业经济、到颇有来往的工业经济、再到今天世界经济大环境下互通有无的知识经济[1]。国家经济发展已经越来越依赖于科技创新,而在部分经济战场上,则以国家经济实力的外在表达:企业——为竞争之基础,在一些经济领域企业具有代表国家形象的重要作用。从历史经验看,发展海外经营对于国有企业更为为便利。与之相对的是,在诸多繁杂的私营企业中,规模或大或小,都不具备与国有企业相一致的经济实力和威慑力,在科技、法律领域不但很难取得经营地相应的重视,还可能受到跨国企业和企业海外经营当地市场的打压。以经济发展程度来讲,目前被动的受压制多属于发展中国家,如何确保本国企业海外经营权益得到保障成为一大难题。是故,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发展中国家更应该重视防范和应对企业海外经营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以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保障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市场开拓,还对带动经营区域经济乃至本国经济的发展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研究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厘清发展中国家企业在海外经营中所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情形与种类,在此基础上讨论如何防范与解决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具体而言,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防范不仅需要企业自主强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更需要国家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应对该法律风险。
1.3 研究方法
本选题拟以探讨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应对为中心,阐明现阶段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列举其主要种类并依此研究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规避与解决,分析其存在的优点与劣势,最终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文献研究和思维方法。通过大背景下我国和国外的法律制度的了解,以及现今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推出企业海外经营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存在与类型,得出其的不足与面临的问题。通过归纳演绎推理得出应做出的法律规制与变革,在现有法律理论的帮助下,综合得出相应意见以做出针对举措。同时在论文写作与修改中,查阅相关中外学者发表的论文与书籍,把握方向的正确性。并从中提取有力详实的文献材料,丰富自己的论点,以完善论文的写作。
第2章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及其特点
2.1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保护在企业海外经营中拥有着很高的战略地位,然而大部分企业在海外经营中并没有对其投入太多的重视,常因为以下两种方式面临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以致危及企业自身的发展。
2.2.1 企业投资和跨国并购
发展中国家企业虽然也有悠久的经济发展历史,但由于自身因素在大部分海外经营领域很难与其他发达国家公司抢占市场份额。为了在世界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一些企业的发展战略多以投资和并购获取已经成型的资本和技术,以期从中得利。但在其中却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其一,在战略实施时,因为对投资和并购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地的法律规章不甚熟悉,很有可能因此遭遇诈骗或因参照法律的不同产生歧义理解而受到巨大损失。以2012年为例,美国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关于ipad商标的争夺。苹果公司因为未对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法律深入了解,草率签订合同,最终只得以6000万美元将商标使用权回购;[2]其二,对所需经营市场未做过多考察,事实上,企业的海外经营并不只涉及到发达国家,还在与自身发展基础较为相符的发展中国家建立公司。而若在发展中国家投资,虽短时间可凭借自身的技术水平获得可观的利润,但若发展中国家陷入经济危机,将企业投资资本套牢,则是难以想象的损失。
2.1.2 企业产品和高新技术参展
在企业向高端国外市场展现自己科技创新实力和自身产品的先进性,以期获得更多发展的机会的过程中也易遭受到风险的侵袭。其一:贸易壁垒,产品出口受到进口国家限制,以当地的法律限制他国产品流入市场来维护本国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即以美国337条款为例,中国的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对美国市场造成了冲击。为了平稳国内市场,美国政府制定诸多限制条款为中国企业的出口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其二,因为信息获取处于劣势的地位,产品在海外参展时很容易受到商标、专利抢注,一些产品还未生产便无法满足应有的期许,不仅无法打入国际市场,甚至还会在本国市场与抢注者做市场份额的竞争。[3]
2.2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特点
2.2.1 利益性
在商言商,有利益则有竞争,而竞争产生风险,企业海外经营是与市场当地的企业抢占市场份额,冲击当地的经济。为了资本的积累和企业的发展,与当地企业乃至国家市场政策的冲突在所难免。同样,因为利益,对企业的打压也会延伸到企业的核心,即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等等的一系列制约。
2.2.2 普遍性
企业海外经营必然会遭遇知识产权法律风险,这也是防微杜渐的必然性。当地国法律的限制,当地企业的“反向工程”防范中,在当地历史文化的冲击下等都是法律风险的普遍类别。从内部看,企业没有做好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或是商标专利权被他人行使,或是商业秘密泄露;从外部看,自身没有拥有足以进入海外市场的技术资本,被拥有专利权的公司限制,被当地市场排斥,都是普遍性的体现。
2.2.3 不确定性
风险以决策为先决条件。[4] 包括企业海外经营中本身做出的决策、当地政府发布的知识产权规章、当地企业的发展目标、两国历史和文化的冲击,一方做出不同的决定都会影响整个法律风险的朝向,对于发达国家而言,结合自身丰富的经验以及历史的传统传承,对于知识产权有着可变革的理解。而对于择优继承知识产权法律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知识产权保护变成了一种固态定式,很难从自身经验上印证。故而,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决策者下,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都存在不同的情况,可以预防而无法预见。
第3章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
3.1 企业自身科技水平落后于当地市场需求
海外经营市场需求是指,在一定时间和一定价格条件下,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或服务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数量。需要注意的是,需求与一般的需要不同。市场需求的构成要素有两个,一是消费者愿意购买,二是消费者能够购买,即购买欲与支付能力缺一不可,企业海外经营尤重于此。但事实上,很多企业迷信于眼前的利润,以加工,出口劳动力等微薄和稳定获利方式坐享其成。不注重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仅利用现拥有的科技来与当地不断进步的技术水平相竞争,以一成不变,追求盈利的发展模式,忽略当地的基本市场需求。久而久之,变成了专利技术购买局,所做的只是为相同产品重新包装赋予新的定义,如此势必落后于竞争公司的科技水平,在狭小的市场份额下苟延残喘。
3.2 海外经营中的产品交流和市场限制
企业在海外经营或是展销中,推出的新产品或是新技术,面临的不仅是交流,还可能成为被围攻的对象。境外企业以抢注或是技术盗窃的行为以相同功能产品参与竞争,以本地相对低廉的原材料作为价格基础,对企业新展出的交流产品进行针对打击。同时,因为当地企业本身更加熟知当地的市场导向与运作,对一些未做好市场调研的海外经营企业的打压也就愈加有效,在不明白当地消费者喜好的情况下,海外经营企业很难有还手之力。
3.3 知识产权壁垒
知识产权壁垒本为稳定世界经济贸易,维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而设立,如今却成为发达国家以自身的高端完备技术体系对发展中国家进行限制的手段。其以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本,迫使发展中国家企业只能在劳动密集型等加工制造业发展,其他行业便很难与发达国家抗衡。知识产权堡垒多用于限制进口,在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阻止平行进口,发达国家在新专利研发后便注册与之相关的专利,将其可以涉及到的一系列技术研发专利全部揽入手中,目的在于遏制其他国家进入本国市场,保证专利独享性。压迫海外经营企业市场空间,以至于海外经营产品单一且很难有开辟性。
目前跨国公司掌握着绝大部分的先进工艺和技术专利权。以高通公司为例,常年占据着我国手机行业手机核心芯片的专利权,每年都要从中国手机厂商获取大量的专利费。虽经高通案后有所收敛,但其在中国手机芯片霸主地位仍是不可撼动的。作为掌握着先进科技和技术的公司,自然是更需要大力发展以保障其领先地位,这也就令初始便处于劣势海外经营的公司更加难以追赶。在市场所在地经营产品核心技术仍为当地的技术,与附庸何异。同时,当地政府出台政策禁止专利外流,只限本国固定公司可以使用,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贸易壁垒[5]
3.4 兼并和知识产权收购
企业海外经营中为了在短时间内获得在经营地市场立足的资格,以收购当地企业的高端技术和兼并企业为主,注入资金使该企业改头换面,来接管该企业原来的技术和市场地位。但弊端在于:其一:仅仅收购一家空头公司和技术而没有与之实力相配的研发团队,在日后的技术研究中难得寸进,仍然被其他公司超越,得不偿失,没有做好长远的规划很难继续发展下去。其二,对于知识产权收购认知不足,二次收购事件时有发生。专利售卖挂羊头卖狗肉,导致虽然收购了该项产品专利权,但该专利仍会被改动以新的模式重新生产该商品,对企业造成损失。需要重视的是,收购时企业本国的法律有时也会成为企业在海外经营时的限制因素,以2012年中国三一重工收购德国普茨迈斯特公司100%股权为例。三一重工在签订协议时并未收到发改委的批复,而根据规定发改委的批复是收购启动不可或缺的前提。在反垄断审查时,三一重工必然需要法律作为基石来行使权利,以此获得法律支持。如果违反程序不需要惩罚,随之而来的便是知识产权规则的效力可能难以实现,会影响到知识产权法律的权威性。由此观之,在企业海外经营收购或是兼并时,很可能受到本国或经营国法律的限制,企业仍需建立完善的监督审查部门以应对该法律风险。
第4章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危害及影响
4.1 企业自身发展受到阻碍
企业海外经营中面临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时,势必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面追加更多的投资,以致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面对经营市场所在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壁垒和跨国公司、大型企业的技术限制,以中国为例:如华为,海尔等大型企业即便可以采取收购兼并等手段打入国际市场,利用自身的预备战略站稳脚跟,仍会有资金链供给不足和高新技术开发不及时的影响。只有掌握大量专利的跨国公司会在高新技术的领域享有最多的资源,占有更多的市场,而一些中小企业,不具备雄厚的资金和高新技术,只能依靠购买专利来以微薄的利润率进入市场。同时,因为竞争力过于弱小,不得不转型出口加工和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准的出口模式的企业屡见不鲜,这种情况对中小型企业的出口积极性是一种不小的打击。从中国2013年出口贸易来看,是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以4.16万亿美元的出口总额成功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但从出口的产品种类来看,情况不容乐观,出口产品多为机电产品、纺织品及原料和家具玩具杂项制品。无论从出口产品质量还是核心技术而言,都是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的。这表明中国企业仍能处于全球产业中低端,以发展中国家角度来讲,成为真正的贸易强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是必不可少的。
企业无法开拓国外高端市场,只能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或是国内继续发展,在发展中国家发展情况不容乐观,其一,一些核心技术都是从拥有专利权的公司购买,水平并无差异,很难以进口商品的名头打动当地消费者。其二,发展中国家大多消费水平有限,可能无法支撑企业盈利过多,那与在发达国家经营何异。而在国内经营,则势必会造成同类产品互相竞争的局面,挤占国内市场,极易造成产品垄断。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向工程”争端不休,限于国内环境科技水平进展缓慢,难以提升整体水平。
4.2 国家经济发展受阻形象受损
海外经营企业是作为国家外在经济运行发展的形象,发展壮大与否关系着国家经济是否打入过世界市场,是衡量国家经济实力的标准之一。从现今海外经营企业类型来看,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自身经营发展自不必提,在国家机器的运作下关乎国家战略。重点在于私营企业在海外能否受到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和良好经营。私人企业以经营国家稀有资源以外的其他项目为主,其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从经济全球化角度来讲,展现的综合国力越强,就意味着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科技创新能力越强。以美国337条款为例,作为对付我国企业重要的反倾销手段,一直对我国海外经营企业有着不利影响。 [6]美国337条款是指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属于美国贸易救济法,自创设以来,经过多次修改至今,成功成为中国向美国贸易输出的一大障碍。多为对中国企业进口商品做出侵害其知识产权的判定,阻碍中国企业进入其市场。使中国国际形象因为对其本国企业保护不力而受损,加之国内知识产权立法处于尴尬的初始地位,无法提供相应的支持,使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屡屡受挫。因而,保护国内私营企业,与海外企业经营地国家周旋,为企业挣得利益,是关乎于国家的外在形象的。
4.3 迫使企业内部创新和国家立法加快进程
企业海外经营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增多或是危及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会从根本上令企业改变发展思路的。作为开辟海外市场的基本条件,知识产权所囊括的专利,商标等涉及企业生存的根基,美国政府在337条款上大行其事,企业知识产权受到严峻考验,只能不断技术创新。但是基础不同,在掌握大量先进技术的发达国家面前,发展中国家企业仍有很大的差距,盲目加快内部创新导致生产与销售的脱节,对企业是及其不利的。之后便是国家针对性的立法话语能力,面对海外企业经营地国家的针对限制,迫使国家加快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进程,不得不在知识产权方面投入大量精力,打乱本身的战略部署。2009年中国联想、华为、中兴、海尔的企业有26起在美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发生,而之前总数仅仅31件[7]。海外经营企业被限制的迹象表明,在中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正式转入海外侵权高发期,一方面证明中国经济实力增加,“走出去”战略得以实施,但另一方面表明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不足,督促国内尽快做出解决方案,显然影响了下一步的发展战略。而涉及企业出国经营受阻,也不得不改变经营所依的核心技术,另寻它路。
第5章 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产生原因
5.1 海外国家环境要求
海外市场受到一个国家或区域经济同盟的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影响。
从政治上来讲,会涉及到单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如中国的走出去战略,或是亚太经合组织的发展战略,各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策略都是不断更新的,也就是海外经营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不确定性。
从经济上来讲,会受到国家所属的合作经济实体政策影响也会和单个国家的不同时期的经济政策相关联。例欧盟和法国,经济实体是不同的,随之考虑不同的经济政策也是企业经营需要注意的。同时经济条件,也就是企业的资本累积,知识产权研发团队的变动以及相关的原材料价格变化也同样会对知识产权的创新造成影响,进而影响企业海外经营的国际化趋势。
从文化上来讲,是指企业所依赖环境的人文与风土人情。相同的产品在国内畅销,但产品输出后因为文化的差异变化滞销而遭受损失。经营国当地的人文环境也是需要在进军海外前进行专门调研的项目之一,需要海外经营企业重视和海外市场的相互合作,打开产品销售的途径[8]。
5.2 海外市场变化
企业海外经营就是为了占据海外市场份额来获得利润,在变化的日益复杂的海外市场面前,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种类也在不停的变化。也就令企业在知识产权市场上的风险越来越难以预防。变化的国家市场,变化的市场需求,不同的市场进入准则要求企业做好不同的准备,防患于未然。
5.3 海外与国内的法律交织
主要集中于不同的法律规制,在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易受到他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或者准入条例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提防既成的不利法律事实,抢注,被模仿、假冒、商业秘密等来自竞争企业的法律风险,显然,知识产权的合法独占性和可复制性让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复杂的一面。[9]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企业,如何有效的防范知识产权的制度仍不完善,淡薄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极易令其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