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毕业论文
2021-03-25 22:34:29
摘 要
Abstract II
1绪论 12
1.1研究背景 12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12
2 生育保险制度概述 13
2.1生育保险制度的概念 13
2.2生育保险制度的社会福利性质 13
3 国外生育保险制度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14
3.1德国生育保险制度 14
3.2法国生育保险制度 14
3.3日本生育保险制度 15
4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7
4.1生育保险立法的滞后性 17
4.2生育保险覆盖面太窄 17
4.3生育保险基金利用率低 18
5 完善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建议 20
5.1尽快出台生育保险法 20
5.1.1公平原则 20
5.1.2平等原则 20
5.1.3科学原则 21
5.2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21
5.3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22
5.4加强对生育基金的监管 23
5.5政府应充分发挥其政府职责 24
6 结语 25
致谢 26
参考文献 27
摘要
生育作为人类延续种族,自身再生产的重要行为。是劳动力的再生产的行为。在人类社会中只有妇女承担着生育的重任,但是对妇女来说,生育是有一定风险性的行为,由于生理的原因,她们在怀孕的时候要承受因为不能工作而失业的风险,也要承受生孩子时失去生命的风险,这种现象不能被忽略。因此,我们要重视生育期女员工的生育权利,换言之,我们一定要注重发展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是指国家经过国家立法规定给妊娠期女职工提供产假和津贴来消除因为她们在生育期间无法正常的工作而受到的不利影响的制度。
关键词:生育保险;妇女;法律问题;解决对策
Abstract
Reproduction is an important act of human reproduction as a continuation of race. The act of reproducing the labor force. In human society, women only bear family responsibility, but for women, there is a certain risk of reproductive behavior, due to physiological reasons, they have to bear the risk of unemployment because it cannot work at the time of pregnancy, the risk of loss of life to bear children, this phenomenon can not be ignored. Therefore,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reproductive rights of female employees in childbearing age, in other words, we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maternity insurance system. Birth insurance system refers to the state through the national legislation provides maternity women maternity leave and allowance to eliminate because they can not work during the birth of the adverse effects of the system.
Key Words:Maternal insurance; Woman; Law; Issue; Solve
1绪论
1.1研究背景
生育保险制度是一个重要的事关百姓根本利益的制度,它最初先被欧洲那些经济发展时间快,社会福利已经广布居民的国家所重视,进而传入我国,而当时的中国也不负众望的建立了在当时来说可能很少有人关注过的生育保险制度,并且到现在这么多年过去,它也渐渐的自之前的国家性的制度,慢慢向雇主生育保险和全社会全人类的制度过度。
但是平心而论,中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尽管在社会各方面的人员的努力发展之下取得了一些可观的成果,但和大多数欧洲高福利国家相比,中国的生育保险制度还只能算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儿,它在全中国的覆盖范围不算高,不在城镇工作的农村妇女无法得到它的保护;给生育期女职工提供的各类福利待遇都还有待提高;并且缺乏有效的与时俱进的全国统一的法条。
当今社会女性在就业等方面一直和男性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例如二零一四年社会的热点问题:某幼儿园的女性老师在怀孕后被院方强制辞退,女老师自己并没有工作上的过错,院方称辞退怀孕女职工是必然的事情,从这一事件可以看到这种男女在就业上的不平等现象,这种现象其实并不少见,所以从社会现状出发,研究生育保险制度刻不容缓。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篇毕业论文将国内外典型的生育保险制度罗列出来,深入的探讨了生育保险制度这项对公众来说有些陌生的制度的重点特征和它的不足之处,而且将一些国外的生育保险制度作为本篇论文中的根本借鉴对象,从它的各种规章制度中学习它成功的经验,相应的做出总结并借此提出笔者对发展中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建议。
2 生育保险制度概述
2.1生育保险制度的概念
生育保险制度是指国家经过国家立法规定给妊娠期女职工提供产假和津贴来消除因为她们在生育期间无法正常的工作而受到的不利影响的制度。它主要表明了一个国家对女性怀孕生产的一种经济援助和医疗支持,体现了一个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对生育期妇女的的关怀。
在生育保险的保障主体方面不同的法律规章有着不同的规定,依据我国政府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生育期妇女是我们国家现行生育保险制度的保障对象,但我国社会保险法中并没有明确排除男性员工的生育保障权益,对男性员工的生育权益保障的方法也常常能在一些现行的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找到。相信依照我国教育的持续深入,男女平等的观念的慢慢的深入人心,男性员工的生育权益同样也不容忽视。因此我认为在定义生育保险时,将生育保险保障的主体限于女性员工时对主体的定义不够全面。全面的说,我认为生育保险制度指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雇主和生育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并支付的基本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及生育假期等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
2.2生育保险制度的社会福利性质
生育保险制度既具有它特有的国家制度的特征:由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为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但是生育保险从某方面来说是一项特殊的保险制度,它也当然的具有有着它自身独有的特点:它明显的社会福利性质,它作为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天生就有它特有的的社会福利性质,它是保障人口繁衍的重要的制度,是为社会的稳定性而出台的保障妇女在妊娠期的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它强调维护公平,同时运用国家强制力协调生育与生产之间的矛盾,是国家的社会保险,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和其他国家的规定有一些不同,妊娠期妇女作为一个个体她是没有必要向生育保险基金交纳生育保险金的,这个行为单单只由女性职工的雇主去完成,其比例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各省份都有相应的规定,这个资金关键用在保证妇女在妊娠期间的生活质量,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性质。
3 国外生育保险制度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