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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婚同居”中的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毕业论文

 2021-10-24 15:39:46  

摘 要

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与精神文化的传播发展,社会观念逐渐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逐渐开放,非婚同居的现象也愈发普遍,逐渐成为一种为大部分人所接受、选择的生活模式。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缺失缺位,导致现实生活中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对于在非婚同居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群体缺乏足够的重视,因此,需要进一步全面、系统的研究,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探讨非婚同居中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关键词:非婚同居 弱势群体 法律保护

Abstract

With the great enrichment of material life and the spread and development of spiritual culture, social concepts have gradually changed, people's ideas and values have gradually opened up, and the phenomenon of non-marital cohabitation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common, gradually became a way of life that was accepted and chosen by the majority of people. But in the meantime, due to the absence of relevant laws in our country, contradictions and disputes emerge in real life, and the disadvantaged group in the non-marital cohabitation relationship lacks adequate attention. Therefore, further comprehensive and systematic research is needed to explore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groups in non-marital cohabitation in light of China's actual situation.

Key Words: unmarried cohabitation, vulnerable groups, legal protection,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目 录

第1章 绪论 1

1.1研究内容与意义 1

1.2研究背景 1

1.3国内外研究现状 2

1.3.1 国内研究现状 2

1.3.2 国外研究现状 2

1.4创新点与研究方法 3

1.4.1 创新点 3

1.4.2 研究方法 3

第2章 非婚同居关系中的弱势群体 3

2.1非婚同居的概念 3

2.1.1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 3

2.1.2非婚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区别 4

2.2非婚同居下弱势群体的界定 4

2.2.1未成年子女 4

2.2.2 女性 5

第3章 非婚同居关系下弱势群体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5

3.1弱势群体应当享有的权利 5

3.1.1基本权利 6

3.1.2特殊权利 6

3.2弱势群体利益受损情形 6

3.2.1未成年子女权利受损情形 7

3.2.2女性权利受损情形 7

第4章 法律保护制度的构建建议 7

4.1 非婚同居中对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途径 7

4.1.1 立法途径 8

4.1.2 司法途径 8

4.2 完善法律保护的对策 8

4.2.1对国外研究成果的借鉴 8

4.2.2应当遵守的保护原则 8

4.2.3建立非婚同居制度 9

4.2.4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保护法律体系 10

第5章 结论 11

致谢 11

参考文献 12

第1章 绪论

1.1研究内容与意义

当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同时,传统观念、思维模式与价值取向也在逐渐变得开放与多元,在结婚率的低迷与离婚率不断增长的影响下,一种更为开放的,不受传统道德观念约束的模式——非婚同居,逐渐为更多人所接受与选择。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缺失缺位,其“不鼓励、不保护、不禁止”的态度导致在非婚同居关系下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与保护,权利极易受到侵害。因此,需要进一步全面、系统的研究,力求改善不利局面。

本文除摘要外,总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确定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对非婚同居的与事实婚姻的区别进行辨析;参考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确定非婚同居关系下弱势群体的范围,明确指出弱势群体权益受损的情形;第三部分从权益保障角度出发,提出法律保护建议,推动非婚同居制度建设。

1.2研究背景

通过查阅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曾经给出的一组数据可知,我国正在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劳动人口不断下降,2018年劳动年龄人口约为8000万,仅占总人口比重的64.3%;而我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却在逐年上升,到2018年时已经达到17.9%。与此同时,2008年至今我国全国范围内的结婚率与出生率却在十年内不断下降,到2018年结婚率甚至只有7.2‰。

随着近十年结婚率的持续走低与人口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生活和养老负担促使我国结婚压力越来越大;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促使女性地位发生了变化,不再单单受制于家庭生活而更多的追求独立发展个人事业;我国于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颁布的《民法典》中增加了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使得现实生活中的离婚更加困难,因此,选择与婚姻生活类似而又不会存在离婚等风险的非婚同居生活的年轻人人数比例将会越来越高,非婚同居的队伍正在逐渐庞大。

但我国法律目前对调整非婚同居关系中相关问题的制度仍没有明确,社会现实对出台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定已然提出了迫切的现实要求,亟需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制,从实际出发,尊重事实,吸取国外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把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由非婚同居法律关系引起的矛盾纠纷正确的反映到法律当中,制定法律规范非婚同居行为,使现实的纠纷得到合理的解决。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非婚同居的研究开始时间较早,经历时间也较长。通过大量的研究与司法实践,到目前为止已经逐渐成熟,建立起来一套各自完整的法律体系,这有利于我国借鉴吸收,进一步丰富完善相关学术探讨。

1.3.1国内研究现状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曾经是支持认可事实婚姻的,但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法律对其将不再进行承认与保护。由此可知,我国法律不保护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并且在我国对《婚姻法》进行修改后,人民法院对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的重婚同居,不再受理。综上可知,我国对于非婚同居的态度是不鼓励、不保护、不禁止。

在这种大环境下展开的非婚同居关系,对于其中女性、未成年子女的权益都缺乏足够的重视,由于法律目前没有对非婚同居明确的定义,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矛盾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更不用谈对女性、未成年子女的特殊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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