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中“情节严重”的法理评析开题报告
2021-12-11 16:30:47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目的:本文主要从法理层面论证了“情节严重”的性质与解释方法,得出解释“情节严重”的一般方法论。并论述如何将“情节严重”的解释化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旨在将法的解释论原理应用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之中,合理地解释“情节”与“严重”通过对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认定的“情节严重”的解释来破除人们动辄要求司法解释的迷信。根本目的在于为完善法的解释论作出一定的努力。
研究意义:解释“情节严重”有,从理论上,可以更好地推动我国刑法解释学的发展,打破学界对于司法解释的迷信。在实践中,由于各地、各部门对于“情节严重”的认识不一,有损法的公正。统一认识有利于解决实践中的混乱。
2. 研究的基本内容
本文分析了“情节严重”在刑法中的性质,并对如何解释“情节严重”作出了方法论上的分析。从“情节”和“严重”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最后通过案例对本文所得出的结论的实用性与科学性进行了例证,将本文的结论运用到司法实践之中。
第一部分论证了“情节严重”的性质,以“情节严重”在刑法分则中出现的位置的不同分为整体评价要素与抽象的升格条件。整体评价要素是与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所并列的“情节严重”,抽象的升格条件是与比基本犯更高的法定刑而一起出现的“情节严重”。通过本文的论述,将得出作为整体评价要素的“情节严重”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而不仅仅只是注意规定。而抽象的升格条件有时会与整体评价要素在认定上发生一定的争议,本文在此部分证明了但凡是与更高的法定刑所一一起出现的“情节严重”均系抽象的升格条件,而不是犯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部分对“情节严重”进行了解释。由于本文认为无论是整体评价要素还是抽象的升格条件,对于“情节严重”的解释方法都一致。在本部分分为对“情节”的解释与对“严重”的解释。对“情节”的解释以当代主流的刑法观为基准,在客观主义刑法理念的指导下得出解释“情节”的一般方法论。对“严重”的解释通过参加国外的社会相当性理论,对“严重”的解释给出了一般方法论的指导。
3. 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实行方案:1、进行理论上的研究与实践案例的分析;
2、进行实例探讨。
4. 参考文献
[1] 高铭暄.中国刑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83
[2] 陈兴良.刑法哲学[m].4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710
[3] 张明楷.论刑法分则中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j].法商研究,1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