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开题报告
2021-12-12 14:13:28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文学作品和各种知识作品的数量逐渐增加,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著作权法起着保护作者权利和保证作品传播的作用所以必须要得到完善。为了在作者权益和作品流通之间取得平衡,法定许可制度则变得非常重要。但是现存的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内容却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不管是从法定许可的主体、客体和方式等方面都不能很好的进行实施,究其根本,我们可以发现:法律规定的法定许可范围过于狭窄,而且主体尤为特殊,多是那些进行传播业务的特定使用者,而经常会使用到的一般大众不在主体之中;除此以外,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的违法现象。
所以,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和保护作品的正常流通,对于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需要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现有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使法定许可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著作权相关的法律能够更好的得到贯彻。
国内外研究现状
李永明和曹兴龙两位学者认为著作权客体属于准公共产品,法定许可是为了促进“物尽其用”而将部分作者权利交由适格者行使。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双方都有在实体和程序上配合对方实现权利并进行取证的义务,对违反义务的行为原则上承担过错责任。钟颖学者认为法定许可制度是著作权权利限制的一项重要制度,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限制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从性质上属于著作权限制的一种方式。法定许可制度有利于平衡著 作权人、传播者、使用者的利益,有利于促进科学文化发展。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虽然对法定许可制度已有明文规定,但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足,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面临这一机遇和挑战,应该根据现实情况完善我国法定许可制度,使其得以巩固和发展。
2. 研究的基本内容
首先,对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含义和性质进行了认识,并且要了解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意义: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作品,使作者在创造了作品之后能够享受其应有的权利和获得相应的利益;另一方面是保证作品的传播和流通,使除了作者以外的其他人能都接近和对作品进行学习运用。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取得平衡也是法定许可的任务之一,实现作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双赢局面。
其次,对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内容从主体、客体和方式三个方面进行了解,对现有的法定许可的相关法律规定能够有所认识,发现其中在立法、实施和惩罚方面存在的问题。
最后,根据所发现的不足对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进行完善。要了解完善时应该遵循的原则,制定出完善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基本路线,提出完善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具体建议。
3. 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实施方案:2015年10月份开始筛选题目进行资料收集,11月份定下毕业论文研究题目并开始阅读相关文献和书籍,12月份拟定论文提纲和撰写目录等基本框架。2016年二月份完成第一次论文初稿的形成,与老师进行交流,根据老师的要求,对论文进行了第一次的修改;3月份的时候填写了毕业论文任务书和开题报告并且对论文在进行第二次的补充和修改;4月份对外国文献进行翻译和对论文进行查重,5月份形成毕业论文的最终定稿。
进度安排:2015年10月份到2016年二月份完成论文第一次写作;2016年3月份对论文进行第一次修改;2016年4月份对论文进行查重和补充修改;5月份得到达到重复率标准的论文定稿。
预期效果:在预答辩之前能够完成达到标准的论文。
4. 参考文献
[1]何敏:《知识产权基本原理》,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卢现祥:《法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张曼:《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