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外文商标中译名的法律保护文献综述
2021-12-15 22:00:31
尽管我国没有直接法律条文规定如何保护外文商标的中译名,但在实践中,其与国内注册商标的纠纷案件数不胜数。
众多司法界学者也就这一问题纷纷提出不同看法。
法官袁博认为,对外文商标中译名的法律保护是一种强保护,本质上是将由外文字形所包含的商业信誉转由语音或字义来实现,并且保护的力度应该与知名度相关联,对于那些知名度不高的外文商标,它无法通过字形起到指示来源作用,那么通过语音和字义上来实现这种功能更不可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陈一龙法官认为,外文商标中译名作为外文商标的附属标识,它的作用是方便国内消费者根据语言习惯指示原商标并帮助识别商品。
一旦外文商标的中译名遭到抢注,将会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导消费,所以保护外文商标中译名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促进商品市场的正常发展,党晓林也谈到:“对外文商标中译名的保护范围应局限在对外文商标的可翻译范畴。”伍峻民法官提到:'一般商标侵权行为可以分三类:一种是完全假冒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业标识;第二种是通过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最后一种判断较为困难,是通过使用与注册商标难以辨别的商标给相关消费者造成视觉混淆,对外文商标中译名的保护就属于这个范畴。'
综上,尽管我国未对外文商标中译名给予法律条文意义上的明确保护,理论界也未形成统一的观点,但司法实践表明,当未注册的外文商标中译名与国内注册商标发生侵权纠纷,一般诉诸于《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文。
但由于我国实行商标注册的强保护原则,因此并不鼓励外国商标中译名在未经注册的情况下大量使用,对于未注册的外文商标中译名的保护仍然需要通过法律理论的探讨与司法实务中对该类问题不断摸索来解决。
参考文献:
[1]肖颖.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在我国的困境及解决[D].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8(03)
[2]毛玲玲.论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D]. 西南政法大学 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