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2021-12-21 22:28:53
全文总字数:3162字
文献综述
前言:
围绕题目主题,我查阅了大量文献,发现关于中小投资者的法律制度的研究确实有很多,但大多都是围绕着其中某一项具体制度展开详细研究,有哪些具体制度详见正文。或是从多个视角,如金融科技视角(汪世虎、陈素华,金融科技视野下中小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机制研究)、媒体视角(陈桦,基于媒体监督视角的中小投资者保护研究)、数字视角(邢会强,数字经济视角下的新《证券法》—修订解读、实施支撑与未来展望)等视角来进行学科综合性研究。
以下主要从合格投资者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赔偿基金制度和集体诉讼制度这四方面进行了国内外制度的概述评析,对后续正文的写作起到参考作用。
正文:
- 关于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制度起源于美国,随后在欧洲、日本等国家逐步发展起来。但国外的相关条文更多指向投资者适当性,较少直接使用“合格投资者”一词,我国现行的投资者适当性的诸多规则以合格投资者制度为主或围绕合格投资者制度展开。
美国金融监管局于2009年将“了解你的客户”写入 2111 综合手册,由此产生了美国法项下现代意义上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其内容即“合理基础的适当性规则”、“特定客户的适当性规则”和“数量适当性规则”。在贯彻投资者适当性执行方面,美国金融市场管理局出台了《处罚准则》对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的行为规定了统一的处罚措施,以增强处罚力度,确保处罚效果。
日本2007年修正《金融商品交易法》,其中对投资者进行了分类,首先将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每个类别下,再进一步区分为可转化投资者和不可转化投资者。实行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同时确保该制度的转化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