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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问题研究毕业论文

 2021-12-24 16:31:59  

论文总字数:15021字

摘 要

2018年10月26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从立法上对改革试点成果予以确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建立在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的基础之上,兼实体规范与程序规则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制度。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该制度的运行还存在许多问题,在试点过程中反映出认罪认罚案件的从宽幅度把握不一、量刑建议不精确以及量刑效力不明等量刑问题。本文主要研究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问题,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概念、改革背景和价值取向等基础理论问题着手,着重研究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认罪认罚 从宽 量刑建议

Study on Sentencing in Admission of Guilty and Acceptance of Punishment Cases

Abstract

On October 26, 2018, the newly revised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urned the experience gained from the trial of a lenient system of guilty plea admission into law, and legislatively confirmed the results of the pilot reform.The leniency system is a comprehensive legal system based on the situation policy of combining leniency with severity. In the pilot process, the problems of sentencing are reflected, such as the wide range of conviction and punishment cases, improper sentencing Suggestions, and the formalization of sentencing consultation and judgment.This paper mainly studies the problem of sentencing in the case of punishment, starting from the related concepts of guilty admission and punishment leniency system, the background of reform and value orientation and other basic theoretical issues, focusing on the study of existing problems of sentencing in the case of guilty admission and punishment, analyzing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and proposing solutions on this basis.

Key Words: Confession;Recognition and Punishment;Leniency and Sentencing Suggestions

目 录

中文摘要 I

英文摘要 II

一、认罪认罚案件量刑问题基础理论 1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概念 1

(二) 认罪认罚量刑从宽的价值取向 3

1.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3

2.宽容与协商的司法理念 3

(三)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问题的研究意义 4

二、认罪认罚案件量刑中存在的问题 5

(一)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总体情况 5

(二)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

1.量刑的重复评价问题 6

2.量刑建议问题 7

3.量刑从宽的幅度问题 9

4.量刑的庭审程序问题 10

三、完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问题的措施 11

(一)明确“认罪认罚”作为独立的量刑情节 11

(二) 量刑建议精确化,提高量刑建议的效力 11

1.量刑建议的规范化、精准化 11

(1)提高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能力 11

(2)规范量刑建议程序 12

2提高量刑建议的效力 12

(1)强化法、检的说理 13

(2)科学评价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 13

(三)修订完善量刑指导意见,明确量刑从宽幅度的标准 14

(四)设置独立的量刑庭审程序 15

1.强化量刑信息的收集 15

2.增加控辩双方对量刑证据的质证、辩论环节 15

3.加强被害人对量刑过程的参与 16

结 语 17

参考文献 18

致 谢 19

一、认罪认罚案件量刑问题基础理论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概念

1997年刑法至今一直都存在着譬如自首、坦白这些体现认罪认罚从宽精神的具体制度,但并没有完全总结出一个概括、包容的概念来指导刑事立法、司法实践。

2018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确立为一项重要诉讼原则,并在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1]2019年10月发布施行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也作出相应的规定。[2]在理解与适用该原则时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何谓“认罪”

“认罪”从字面意思来看就是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从《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来看应当着重注意这两个方面:第一,“认罪”要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愿性,即没有受到外界任何的诱骗、胁迫等做出的遵循内心真意的行为。正是因为认罪的积极性、主动性才会有司法机关对其所认罪行的从宽处理。第二,目前实体法中没有“认罪”的明确定义,故“认罪”中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参照自首、坦白的相关规定来予以解释,并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细枝末节的辩解与否认是不影响认罪的认定的。

2.何谓“认罚”

首先要“认罪”然后才能有“认罚”,“认罚”主要体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愿意接受刑罚处罚,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悔罪心理态度,如果只“认罚”不“认罪”就会导致司法机关浪费司法资源去侦查案件并不能很好地实现制度效果。认罚主要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有概括的预期的认识,并不要求其认识到具体的刑罚种类、刑罚期限和幅度。“认罚”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主动退赃退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这给予犯罪人修复社会关系的机会,这也是量刑从宽的依据所在。

  1. 何谓“从宽”

“从宽”建立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之上,必须同时具备“认罪”和“认罚”才可从宽,只“认罪”不“认罚”或只“认罚”不“认罪”都不符合从宽条件。“从宽”包括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给予程序上从简、从快与实体上从宽的利益。但是从宽必须要严格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有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刑罚;[3]对于有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判处刑罚,如果存在例外情况,“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4]其中有自首、坦白、真诚悔罪认罚、取得谅解和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量刑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要严格依法决定是否从宽、从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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