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限度条件司法适用的实证研究文献综述
2021-12-27 22:00:13
全文总字数:9115字
文献综述
一.引言
正当防卫是指不法侵害发生而公权力不能及时救济时,公民进行私力救济保护合法权益的权利。2018 年9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提出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意在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标准。正当防卫制度设立的初衷是让公民没有后顾之忧地拿起法律武器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在国家保护缺位的情况下,仍能实现自我保护。然而,当前大量本应成立正当防卫的案件被认定为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正当防卫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不仅不当的限制了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空间,更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适用情况少之又少,学界目前的研究也未能完整设计正当防卫制度司法适用的全貌。既有研究对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适用现状缺乏更加完整和系统的调查与总结,缺乏对正当防卫司法适用的整体性实证研究。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践出真知”,从实证角度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司法适用问题进行研究,必将在极大程度上激励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活跃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状态,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的保障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当防卫国内研究现状
1.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
对于正当防卫制度本身正当化的根源问题,我国学者对此看法不一。张明楷(2016)认为,正当防卫的正当性体现在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之间的法益衡量,面对不法侵害当然优先保护防卫人的法益,但二者造成的损害不能过于悬殊。赵雪爽(2018)认为,正当防卫作为私力救济的方式,其合法性体现在权利的概念上,不法侵害本身就是对他人合法权利的否定,所以能够允许防卫人进行防卫。王钢(2018)认为,普遍意义上的理性人,在权利义务设定时都会认可通过设立正当防卫这种私力救济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正当防卫之所以能具备其保护合法权益的正当性正是出于理性人的普遍同意。梁根林(2019)认为,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应当从评价行为的法与不法开始,其认为不应从单一维度去理解正当防卫的正当性,而是应当结合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法益和侵害行为所产生的不法后果两个维度去理解,从两方面出发才能有利于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过当。
2.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司法认定
2.1不法侵害的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