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中未成年人打赏行为的法律分析文献综述
2021-12-27 22:16:39
全文总字数:3290字
网络直播中未成年人打赏行为的法律分析文献综述
摘要:网络直播行业飞速发展,直播平台注册较低的准入门槛吸引了大量未成年注册用户,由于审核与监管的缺位,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打赏中“豪掷千金”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由此带来的法律问题引发了社会和学界的关注。本文旨在对现有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归纳与总结,并总结研究现状与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民事行为能力;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
2021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正式发布了第 4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统计称,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较2020年3月增长5703万,占网民整体的62.4%。伴随着网络直播行业规模的扩大,为了促进观众消费,在提供引人注目的直播内容的同时,直播平台将打赏界面放在显而易见的位置,许多未成年人也能够凭借自己完成打赏行为,随之而来的是大量与之有关的民事纠纷。如何认定此类打赏行为的有效性以及如何规范此类行为,已经成为学界所关注的课题。
- 研究现状
从已经发表的文献中可以归纳出学界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展开研究:
-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
直播打赏行为是用户通过充值购买直播平台提供的付费礼物和虚拟货币,赠送给主播,是一种自愿付费的消费形式,而主播通过虚拟礼物结算变现获得收入。
由于有关直播打赏性质的界定不同,解决纠纷的法律对应不同,所以学界对于直播打赏的行为性质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而争议焦点围绕在打赏行为存在“赠与合同”[1][2]还是“服务合同”[3]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