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轻微犯罪处罚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开题报告
2022-01-09 21:47:01
全文总字数:2738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目的:201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劳动教养的存在,不论外界对其评论如何,该制度在弥补刑法的结构性缺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劳教制度废除以后,我国由“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刑事处罚”三阶层的制裁体系,转变为“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两阶层的处罚体系,但对于原先劳动教养制度管辖的违法行为该何去何从,暂且尚无定论。这就使得一些在适用行政处罚时显得太轻,但用够不上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位置。但是,近年来违法行为犯罪化、犯罪门槛降低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特别是近几年,《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司法机关通过刑法修正和司法解释的手段降低了部分犯罪的入罪门槛,
缓解了部分违法行为的尴尬境地。但这也使得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在轻微刑事案件基量较多的情况下数量又进一步增多,如何充分的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快速妥善地处理这一类的轻微刑事案件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就是探讨如何构建这类轻微犯罪的处罚机制。
意义:构建轻微犯罪的处罚机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不仅有利于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也有利于充分有效的利用司法资源,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特别是针对目前我国司法人员较少,案件数量较多,工作压力较大的情形下,更需要一套快速有效的机制来处理轻微刑事犯罪。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构建轻微犯罪的处罚机制,有利于促进轻刑犯回归社会,努力调节和修复社会矛盾。从人权的角度上来说,更有利于保障轻刑犯的人权,避免轻刑犯被超期羁押。
2. 研究的基本内容
本文研究的对象是中国轻微犯罪的处罚制度,目的是为了探索和完善我国轻微犯罪处罚制度建立。通过文献分析法,收集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对轻微犯罪处罚制度的历史渊源、法律价值、具体适用,进行了理论界定和定性研究。其次,通过比较研究法,探究我国轻微犯罪处罚制度相关理论知识,对比分析国外学者对轻微犯罪处罚制度的研究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司法建议。
一、轻微犯罪的一些基本问题。
(一) 轻微犯罪的概念
3. 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2018年1月5日前,收集、阅读、分析资料文献,构思论文,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
2018年1月14日前检索文献,完成任务书
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开题报告
4. 参考文献
王天若:《轻罪的惩与治》,《人民法治》,2017(7):48-51
丁爽、陈彬,《轻微刑事案件的入罪标准之浅析》,《法制博览》2013年09期
姜晓鹏、范雪梅《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明和不捕机制初探》,《法制博览》2016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