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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当防卫的司法鉴定开题报告

 2022-01-12 22:02:05  

全文总字数:3097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新刑法第20条第1款通过立法解释,明确地表述了正当防卫的概念,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也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不能滥用,倘若防卫行为超过了一定的程度,对社会造成危害,不然也是需要受到惩罚的,但是在目前社会中,对于如何界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还存在着很大争议,例如近期发生的“于欢案”,一审的判决引起了众多法学家的反对也带来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舆论,这也凸显了防卫限度的认定在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使人们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正当防卫是为了让人们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用自己的力量,阻止受到更大的侵害的行为,是公民应有的权利,也是法律规定可以执行的权利,但同时也需要牢记,正确使用正当防卫权利,在限定的标准内行使自己的权利,行为如果超过了限度,也会构成犯罪。因此,精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原则准绳,正确运用好这把双刃剑,是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牢记的。那么,什么时候可以行使正当防卫,就关系到正当防卫的必要性问题,下文笔者通过结合我国现状,并对比国外国家的标准,进行详细分析介绍,对防卫的必要限度的一些问题深入探讨,希望在实践中对鉴定正当防卫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国内外研究现状

德国学者克劳斯.罗克辛(2005)“被攻击者必须以抵制前者对法的侵害的意志进行反击行为。他是否同时还追求其他的目的并不重要。”日本学者草野豹一郎教授则也选择对该领域问题进行研究,他在研宄中就指出,“若存在防卫自己缺失现象,或以维护他人权利作为目的,那么,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对此,德日刑法学界也进行深入研究,并指出“防卫目的说”并没有获得多数学者的认可,换句话来说,一直以来只有少少数学者认为该观点合理。其中在日本该学说仅是在早期判例出现的一种认识,之后就进行相应调整。日本早先判例的态度较为明确,即认为,“假若举止行动没有满足完全出于防卫目的这个要求,或者并不没有存在防卫动机,那么,就不能称其具有防卫之意思”等等。目前日本判例在态度上出现的变化非常明显,即与早期存在的差异较大。“防卫认识说”所持的观点非常明确,该观点认为:所谓的防卫意思,指的是当事人认识到自己正在遭受紧迫的且是不法侵害的一种心理状态。对此,德国著名学者李斯特在其论述中阐明,只有在防卫意思的主观支配下所实施的防御保卫行动才能被称为正当防卫,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在实施防御保卫行动时在主观上仅仅具有防御保卫的目的,同时也可以兼有其他的主观意图,在判定某一行动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时,不应当对其进行主观目的上的唯一性限制,这是不恰当的,也是不公平的。在“防卫意思关键说”这个大前提下,涉及到防卫意思的含义的具体界定,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要素,对此刑法理论学界又对此进行细分,并存在两种不同的相对立的观点一一“防卫目的说”与“防卫认识说”。“防卫目的说”认为,保护合法权益是正当防卫的目的但不是唯一目的,也就说成立正当防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认识到自己在实施防卫行为即可,如此一来,只要对方的行为具有侵害的紧迫性,即使防卫者在报复、泄愤甚至伤害对方的主观意图下,其反击的行为也有可能成立正当防卫。笔者认为,该主张是不恰当地,主要表现在期违背了正当防卫制度的设立初衷,使得该制度失去了应有的正当化根据。

国外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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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

引言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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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1)2018年11月15日前———启动阶段

和老师沟通,确定题目,并且将任务书上传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2)2018年12月10日前——-开题阶段

查阅资料,阅读相关文章,确定研究方向,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3)2019年4月30日前———实施阶段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并提交系统。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修改并完善内容,查重检测通过后,将论文稿上传系统

(4)2019年5月20日前———答辩阶段

经过毕业论文资格省查,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将论文终稿上传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4. 参考文献

张明楷.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司法认定[J].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18(20):3-6.

]申大可. 论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及刑罚适用[D].吉林大学,2017.

吕冰冰. 正当防卫司法认定[D].黑龙江大学,2013

[王泽云. 正当防卫的司法适用问题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6.

]张志雪.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

高月. 正当防卫司法认定问题研究[D].河北大学,2018

[张智广. 论正当防卫司法认定的主要误区.

张志强.谈正当防卫的适用——以昆山案为例[J].法制博览,2018(35)

(9)音图.我国正当防卫法律制度[J].前沿,2008(11):117-119.

(10)山口厚,王昭武.正当防卫论[J].法学,2015(11):80-87.[

(11)王志华,周琨.论以防卫行为为宝前提,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新表述[J].湘南学院学报,2004(01):20-23.

(12)卢阳. 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相关问题及对策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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