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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浅析开题报告

 2022-01-25 23:49:24  

全文总字数:7748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近些年来“第三者”插足的现象略显普遍,家庭暴力也呈明显上升趋势,各种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的行为层出不穷,这些破坏了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基础,冲击了法律保护的婚姻家庭秩序。为了保护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我国2001年修订了《婚姻法》,在立法上首次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婚姻法》第46条具体规定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适用情形:即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一规定,让夫妻双方的权益有了保障的依据,而且使法院检察院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可以有法律条文的依据。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对维护我国的法治社会有积极作用。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具有补偿精神损害、抚慰受害方、制裁过错方等功能,保护了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文明与进步,既符合了时代精神,又对人们的行为起着约束作用,保障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然而,如今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及实施现状是存在着瑕疵的,比如请求权主体及赔偿义务主体过于狭窄、适用情形不多、无过错方举证困难等,这些都不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因此,需要比较借鉴域外国家对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比如可以参考日本的“第三者”责任的规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提出相关解决的建议与措施,以此来完善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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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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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实施方案:

与导师确定选题后,阅读大量文献确定提纲,之后按照提纲的脉络进行梳理,阅读大量期刊论文书籍以及外网文献,逐步扩充提纲,形成自己想法,开始写论文。初稿完成后提交导师,进行进一步修改,不断扩充修改直至论文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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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考文献

(1)图书

[1]杨大文.婚姻家庭法[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2]陈苇.中国婚姻家庭法立法研究[m]. 群众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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