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研究毕业论文
2022-02-14 19:55:24
论文总字数:12627字
摘 要
中国自由贸易区在建立、成长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也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而被限制,完善自由贸易区的法律保障制度已成为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基础及关键。本文以上海自由贸易区为例,着重分析了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的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如缺乏核心法律、与国内其他地区法律制度不协调、具体法律建构不完善等,并对比、参考英美自由贸易区等较为成熟的案例,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明确法源依据、协调国内外法律等,希望能够促进我国自贸区的理论基础的发展。
关键词:中国自贸区 法律制度 监管制度
China's legal system of Free Trade Zone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s free trade area in the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rocess there are a series of problems, and these issues have restricte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free trade area, perfecting the legal guarantee system of free trade zone has become the foundation and key of the development of free trade zone. On this basis, this paper takes the Shanghai Free Trade Area as an example,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of China's free trade area, points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Such as lack of core laws, inconsistent with the legal system in other parts of the country, the specific legal construction is not perfect, and contrast, refer to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United States free trade zone and other more mature cases, and actively seek solutions to clear legal basis, coordination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law , hoping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China's free trade zone.
Key words:China free trade zone;legal system;Regulatory Policy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一、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的概念和建立背景 1
(一)中国自贸区(FTZ)概述 1
(二)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建立背景 1
1.国内背景 1
2.国际背景 2
二、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的案例分析 3
(一)负面清单 3
(二)适用性审查机制 4
三、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5
(一)自贸区缺乏核心法律 5
(二)自贸区法律制度与国内其他法律制度不协调 6
(三)自贸区具体法律制度的建构不完善 6
四、我国自贸区制度完善的建议 7
(一)明确自贸区单独立法的法律依据,完善立法体系 7
(二)协调自贸区法律制度与国内外其他法律制度 7
(三)建立健全自贸区法律制度 8
1.管理体制一元化 8
2.完善企业制度,保证投资自由 8
3.健全贸易、金融、税收法律制度 8
4.完善自贸区监管法律制度 10
结 语 11
参考文献 12
致 谢 13
一、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的概念和建立背景
(一)中国自贸区(FTZ)概述
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1]中国自由贸易区以前称为保税区,开始建立的时候,实际上是国际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简称FTZ),作为系统设计和具体运作的参考。截至2015年,中国已建成十五个保税区,建立保税区,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13年,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验运行,各项措施得到了很多良好的评价。为了满足市场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认为应当从上海自由贸易区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推行更加系统化的改革措施,继而应用到全国范围。因此在201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建区域、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各地纷纷响应。[2]2016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浙,豫,鄂,渝,署,秦建立了七个新的自由贸易试点区。这意味着我国自贸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自由贸易区完善的法律保护制度是其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二)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建立背景
1.国内背景
中国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是借鉴国际自由贸易区通行规则,为扩大国际贸易,规范和促进自贸区的健康发展而形成的一项法律制度。
2013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3],2014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上海自由贸易区、广东自由贸易区、天津自由贸易区、福建自由贸易区因为国务院的这两项“授权决定”,实现了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有了比较宽松的进入限制,同时也暂时调整三资企业法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规定的共十二项行政审批事项。而“临时调整”,其本质是暂停适用有关的规定,缩小部分法律规定的部分适用范围,也就是对中国四个自由贸易区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审批给予了三年程序特权。2014年7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也于同年8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2016年7月1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正式施行。
2.国际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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