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版权作品复制的“法定许可制度”外文翻译资料
2022-12-08 1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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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版权作品复制的“法定许可制度”
IRWIN KARP
编者注:随着复制与复制设备的增长与快速提高,产生了新的版权问题和新的出版媒介。版权所有人对于给予在新媒介下使用他的作品的许可有几种选择。他的授权,没有该授权复制违法,可以通过单独许可、通过许可组织模仿ASCAP-BMI模式、通过法定许可系统或者通过这些许可方法的结合给予。Mr.Karp的文章描述了一个法定许可方案,该方案下版税交付是以已授权的每次使用为基准,采用一种“邮票”支付系统,该系统将被纳入美国版权法。
许可制度的必要性
制作廉价的副本或者任何成分、书或者期刊的方法迅速增加和发展,直接复制设备、办公室大小的胶印设备、复印纸、油印的机器和其他设备构成不同的版权作品交流的媒介。这种新媒介与传统的媒介分开竞争,这是个整体与部分作品的媒介,可以给一些或者许多的读者带来复制出版的单独的作品的快捷和便宜。
这种独立的复制将会越来越多地影响作者和出版商,也会影响传统出版的媒介。结果可能接近那些发生在音乐领域。当communication-broadcasting和records-obliterated作为传播音乐的传统音乐出版的电子媒介和一种对作者创造性工作的补偿。
显然,复制媒介能够减少一本书的副本,也会是全部或部分被复制。许多读者在不同的时间使用不同部分的百科全书、选集、文本或书。为了满足这个需求,图书馆、大学或者工业机构会买一些书的相关副本。在目前一个副本加上复制机可以提供相同的需求、类似的,一首诗或部分小说将会成为de facto选集或者文本的一部分,通过复制媒介创造教室、学校或整个学校系统和作品的单独副本,这个同样会减少出版和作品选集的销售,以这种方式,这种复制媒介将会严重侵害作者和出版商。
相反,复制媒介为作家提供了一个极其需要的机会。现在对于作者可能与读者沟通他的书一页、几页或者任意数量。几本或者更多副本可以在同一时间制作,或者他们可以在一次的基础上下令被制作。复制媒介可以增加作品的读者,和提供版税作为一种新的补偿在每一个复制文本上,这是作者额外收入的一种需求。写作是一种有高调和壮观的例外的经济职业。对于大多数作者而言,出版一本书得到的微薄回报,所需要的创造性的劳动补偿严重不足。不同于作曲家的作品使用权和支付可以在各种媒体上进行,而作家的作品只有单一的媒介发布,获得版税复制媒体的机会是至关重要的。
收集版税存在的法律基础,在版权法案下,作品的权利即使是一页、十页。一万页或整个作品都是属于作者的。想要复制作品,需要经过作者的许可,他也可以要求支付报酬之后才发放复制,所需要的是一个有效的许可制度和授权复制的权利。
供替代的选择
有两种可能的许可方法,作者和其他版权所有者可以建立授权机构,类似于ASCAP或BMI音乐领域的结构,通过他们在一个版税的基础上授予他们复制作品的权利。而且,出版商可以要求国会帮助他们把许可复制完善成一个“法定许可”系统编写入著作权法案中。法定许可的出现有了更多的可行理论,它可以作为授权机构的补充,大量的版权作品安排,例如工业研究中心的担忧。授权机构和这些用户可以达成一致的条款,而可以不以版权法案为基础,对于他们更加方便,特别是在处理相对较狭窄范围的技术期刊等出版物时。然而,这提出了一个起点是法定许可系统能提供所有的作者、出版者和使用者。提出了系统的相关描述,然后讨论了其规定,可能的选择和所涉及的一些问题。
法定许可系统
1、摘要
版权法案将会提供任何人能够复制独立作品的具体部分出版的限制,版权作品版税支付的规定。非盈利性教育机构比如大学可以支付更低的费用,而且允许副本在教室使用,费用将会被送到出版者和作者那里,地址是在华盛顿。许可证只允许为正常阅读的目的发表文学作品和戏剧作品,而不会允许把作品作为磁带、唱片、电影、翻译或者其他作品的新版本。
- 复制许可的扩大
法定许可将限制使用者在任何24个月内不得复制超过一定数量的页面或者被视为一个单位的作品的文集或其他集体作品的比例。例如,法案也许提供一个作品不超过2页或者全部页数的2%可以进行复制。不同的限制会为了期刊每季度或更频繁的出版被指定。
- 复制数量与转让的限制
个人可以复制作品供个人使用但不得转让给其他人使用;非盈利性教育机构可以复制作品供学生在课堂学习使用但不得转给他人使用;雇主可以复制一份作品给他的员工在课程需要时使用但不得给他人使用。而且用户被要求每个副本出现之日使用。
- 版税
版税将以每一个作品的每一页来进行缴纳,非盈利性机构比如大学可以支付更低的版税——例如四分之三或者三分之二的版税。
- 支付方法
版税将被通过版权邮票支付,它被卖给不同的版权机构、邮局或银行。Pitney-Bowes体系也将会被使用,使用者将会把版权邮票粘贴在4cm乘以6cm的卡片上,同时还会写上作者和出版者的名字,除非他只是想要一张收据,不然这些就是写在卡上的内容。在那种情况下,作者也会写上这本书的标题、页面复制数量、副本数量、名字和地址、日期和增加的费用。
- 支付的地址
所有的汇款卡片将会被寄到“Copyright Box
Washington,D.C.20540”
法案中的出版者建立这个盒子,由一个中央机构集合管理,然后由出版者分类。
7、版税的收集
每个出版者会从机构中收集卡片,卡片记录了数据、需要支付版税的作者和其他目的,在收集机构收集版税以进行补偿,出版者会依据合同每年或每半年汇版税给作品的作者。
- 支付的证明
支付机构会对出版者取消版税邮票,如果卡片上有一个返回地址,将会回寄给用户付款收据和证明,如果没有这个地址,卡片将会被销毁。任何侵犯行为会存在一种看法,就是法定版税没有支付,如果复制作品的人不能够产生一个取消汇款卡和作品的覆盖和页面工作,以及复制的日期标志着侵权诉讼的主题。
讨论
清除
数以万计的版权作品,无数的个人和机构作为潜在的用户,并使用不同的从一个或者两个页面数百甚至数千页的大型公共和私人组织,如果每个潜在用户可以很容易地可以复制工作,一个许可制度只能在复制媒介上有效发挥功能,能够复制多少,费用是什么,他们在哪里。“消除”—许可允许使用必须自动,只要遵守许可证条款。法定许可制度下,版权法案,并且每个出版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间隙。如果作者不得不做出加入该机构或者他的作品复制没有共享的版税,授权机构只能用类似的设备做这个,是来自法定许可的另一种方式。许可的限制
在首先出版后有限的时间内著作权人以解决不同的版税或容许复制限制,或完全禁止复制是可行的。这些都是在版权声明下的复制,例如第一部在1965年5月1日的一个声明:“从1965年5月1日到1968年4月30日,在美国版权法条款下,法定许可中可以被复制的最大数量是有规定的,版税按每一页进行支付。在1968年4月30日以后法定许可的速度和限制将被运用。”或者“从1965年5月1日到1968年4月30日,在美国法案法定许可的条款下,没有授权许可可以复制一本书或任意一部分。在1968年4月30日之后,法定许可条款中的许可授权在这个时期内可以做的,在其中的制定是受到限制的。”任何一种变化不能够改变一本书的出版,在公众手中,申请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是不可行的。
许可的范围
它只适用于法定许可,应当允许复制发表文学和戏剧作品的副本,并允许像这样的部分副本的制作工作,它并不打算授予任何其他有权使用这些作品的人。复制对是否应该或者可以相当适用于绘画、插画、地图和其他图形材料不被认为是在备忘录中的。这些特殊的问题涉及作品出版每一页的高成本和复制几页的影响,未来学习分组的需要。
复制程度的限制
至关重要的是,法定许可条款对大量作品的复制进行了限制。这需要物理限制以及费用使用使得大量复制是不切实际的。没有限制,抄袭可能会减少发布版本的销售,对于作者的写作和出版商的出版是不切实际的。除开这两组,这将破坏许可条款的目的,会变很少或者没有复制。
版税
没有企图建议版税或者大量减少非盈利性的版税低于大学水平。版税必须要满足足够的销售和合理的补偿,以抵销他们在创造工作中的劳动付出,作者和出版商的投资和费用要在生产和出版的书中,是复制成为可能。所有组之间应该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影响,和版权局也应该探索和发展解决这一问题。
系统能工作么?
显然,提出许可系统的基本特征将引发疑问和问题。用户要求每个复制都被提供信息是否太繁重或者不切实际呢?为什么要使用“版权邮票”?出版者能否掌握版权的收集和分布给作者呢?监督系统是否必要和系统没有监管机制能否运行呢?我们可以在其开始使用积分支付版税的基础上判断该系统的实用性。
每次使用的补偿
这个提议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当一个作品被复制时使用者要支付版税给作者和出版者,必须要做到这一点,用户必须提供必要的付款识别信息,付款人也就是唯一可以使用的人。根据使用情况的唯一选择就是分发所有收集的版税给作品被复制了的作者和出版者,以最少需要的信息和在一个采样和平均的基础上。虽然这可能适合音乐的公开演出许可,它不会是ASCAP。抽样的执行和平均值的方法,通过电台和电视台的许可收集大部分的收入,根据广播的总值收据在总费用的基础上,由主要的客户。显然,许可是不能发表在复制媒介基础上的。
真正地,为每个没有任何附带信息的复制支付许可费用是有可能的,但是它能够工作么?表演抽样,在美国要记录表演的成分相对较少的电台和电视台的代表数量,和从这些项目的总数进行分析这些是公开表演;他们通过打开一台收音机或者电视机被检查、复制是非公开的,那么用户的数量将会增加几倍,准确的采样将更加困难,预测对于个人用户也是会有伤害的。
此外,抽样和平均方法是ASCAP考虑了其他因素比较使用数量,在每个使用的基础上多分配 版税的成本可能是昂贵的,它还远非不能被接受,它产生相当大的争议是不同的作曲家和出版者是否正在接受公平份额的使用税。还有一个要考虑的因素,属于ASCAP的作曲家不需要通过法律和接受其分销系统。但是如果国会才去法定许可制度,所有的作者和出版者将会受到管制,值得怀疑的是,国会应该或可以在作者没有受到版税是要求使用者提供他的工作。应该记住的版权法中唯一的许可条款,在许可下直接提供使用作品音乐应支付的版税需要记录下书籍,并且用户需要向著作权人提供一份书面申明。
填写汇款卡
分发版税不会对使用者有难以承受的负担,是需要用户提供必要的信息,他被要求在一张卡片上写下作者和出版者的名字。(最终,作者的名字可能会被美国国会图书馆的卡号所取代;出版商的名字和编号将印在他所有的书上)如果他想要一个收据,他要在这个收据上增加他书的标题、作者的名字和地址、复制的日期、页面以及页面的数量。学校、企业、图书馆和其他机构用户将能够进一步减少写作的数量或橡胶冲压卡片的名称和地址,收集版税机构的地址也将会被预先复印。
此外,所需要的时间甚至写信息的最大要求是可以忽略的。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填写了申请书的图书馆还没有打破正常化或数以百计的读者还是在图书馆看书。想要得到纽约图书馆主要阅览室里的书,一位读者仍必须要写下输的题目、作者、位置和读者的名字地址。完成整个汇款卡的所需要的时间不是明显低于登记的时间的。当然。如果一个学校或企业可以提供通过油印复制作品的工作时间,它将能够节约一到两分钟的时间或者更多,一个人仅为自己使用而复制作品通常不会需要一个收据。他会因此只写出出版商的名字和地址,即使他填写整张卡片的时间是最少的。
例如,用914施乐复印机可以用更少的时间得到这一封信的三页纸,填写以下信息,汇款邮票链接:(写作可以通过机器复制来完成)
如果一所学校、图书馆或者企业想要一张收据,它只会增加五美元的复制费用和填写必要的信息就可以了。当一张卡片被从支付机构赎回时,它将会被以一个“窗口玻璃”信封返还给用户;还会返回已付的额外的5美元邮资费用。例如,上面所显示的卡片将会因此被返还:虽然用户没有填写 任何东西会简单一些,但是这将使得许可制度不可行。每个用户所要求的只是很少的努力,复制系统能成功地操作也不是在不合理的要求下的。在许多情况下,费用会很少,但是写作的积累效应在经济上可能是非常重要的。即使是几便士,但是几千个人的适用可以多增加作者的几百美元甚至更多的收入。如果我们考虑给老师或图书管理员500美元或1000美元的工资,效果是可观的。由于作者的平均年收入是远远低于老师或图书管理员的,所以无论是每年250美元、500美元或者是1000美元的工资,任何额外的收入的重要性是不需要强调的。
中央收集机构
在版权法案下,每个复制的使用需要把汇款卡发送到中央集合机构,这将通过用户简化处理汇款的程序,它不需要将每张卡片邮到每一个单独的出版商,卡片可以通过学校、企业和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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