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自由原则开题报告
2020-03-22 14:03:1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目的及意义:合同自由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是为了顺应我国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合同自由原则赋予了当事人极大的自由选择权,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订立合同,即可以自由地决定是否订立合同,和谁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正确认识和理解合同自由原则,对进一步激发我国市场经济活力、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通过对合同自由原则的历史发展过程、在当今社会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阐述,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联系当前社会实际,指出合同自由原则在我国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立足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通过阅读相关期刊文献,总结各位学者观点,可以说是大同小异,学者们认为合同自由原则的产生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其产生具有必然性,其对于现代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合同自由原则也将继续存在并发挥其作用,但合同自由原则不是毫无限制的,完全不受限制的自由将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适用,需要建立在一定的法律约束之下。不同的是,由于我国没有将合同自由原则写入《合同法》,有部分学者就这一现状进行了相应论述,认为我国在合同立法中既应明确规定合同自由原则为基本原则,同时辅之以保障合同自由实现的各项具体规定,从而促进我国合同立法与国际先进立法的接轨。通过对国内外学者研究现状的简要分析,确立了本文的写作方向,为文章后续的书写奠定了一定基础。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基本内容:
1,概述合同自由原则的内涵;
2,合同自由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3月25号前:完成开题报告,指导老师对开题报告进行评阅审核;
5月25号前:根据实际进度上传阶段性成果,指导老师进行检查、督促;
5月31号前:上传最终论文成果,指导老师和评阅老师完成评分;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隋彭生,《合同法(第4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葛玉辉,新《劳动合同法》实用解析,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李永军,《合同法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