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行政执法协作研究开题报告
2020-03-23 09:30:47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1目的和意义:
众多实践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推动力量。随着经济发展,市场化程度提高,社会呈现出分工细化,资源优化配置的趋势。毗邻地区的人员流动加剧,跨地区企业的产业链条联系不断紧密,各地的市场从独立走向统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区域行政执法合作的必要性逐渐显现。区域行政执法协作是指一定区域内各不相隶属的行政主体针对某一问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信息对向沟通、联合执法或执法协助等活动。具体可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各行政主体均对该事务具有管辖职责,事务的复杂性或特殊性引致需要联合执法;其二,事务仅处在某一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内,但该主体无法独立完成,需要请求其他机关予以配合和帮助。
近年来,国内各区域经济一体化速度愈来愈快,但区域经济的良性发展必须以区域执法协作的顺利进行作为保障。区域协作执法发挥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治理跨区域事务,推动执法标准统一等诸多作用。我国的区域行政执法协作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其中长三角经济带与珠三角经济带的发展尤为迅速。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执法合作仍然受地方保护主义笼罩、执法合作缺乏统一制度设计、执法合作缺少顶层法律规制、执法合作方式单一、执法合作各地发展不均衡等。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主要内容和目标:
本选题旨在通过对各国区域行政协调发展模式进行分析,学习借鉴国内外区域行政合作的先进经验,结合长江中游城市群行政协作中表现出来的特质为长江中游城市群行政协作机制的建立和发表提出一定法学建议。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证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区域行政协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第二部分对现阶段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行政协作的缺陷与原因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介绍国内外先进的区域行政协调机制;第四部分结合长江中游城市群行政协作的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地提出该地区行政执法协作的意见和建议。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2018.02-2018.03
初步选定研究方向,就初步认识和产生的问题与指导老师进行沟通。
2018.03-2018.04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参考文献:
[1]叶必丰.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法制协调[j].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06):5-13.
[2]刘德福. 行政执法问题及成因分析[j]. 求索,2004(09):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