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相关问题探讨文献综述
2020-04-04 13:22:57
文 献 综 述
改革开放后,在新形势下,城市出现了新的贫困群体,于是,新的城市救济制度应运而生。但由于我们现阶段的社会救济制度还不够完善,实施不到位,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要求,因此往往事倍功半,收效甚微。尤其是最近爆出的成都红十字会善款发霉事件,高额餐费事件等都从侧面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公益法制的缺失。严峻的社会态势将笔者的注意力吸引到了贫困人群、弱者群体的利益保护和社会救济问题方面。
社会救济作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依靠自身能力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提供基本物质帮助和相应服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目前已经形成,即: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以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和法律等专项救助为支柱。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对特定社会成员的生活保障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社会救助是一个广阔的视野,涉及内容广泛,针对于此,笔者需要积极搜寻和大量阅读参考文献,全面掌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各项制度内容,了解国内外关于社会救助方面的重要研究成果和最新研究进展;同时要求从现实出发,了解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进程、制度的推进情况和当前面临的各项问题。
笔者收集材料的主要线索来源是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浙江大学论文数据库以及中国社会救助网。不得不承认,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我们去面对和反思,在对《社会救助制度研究综述》一文的阅读分析中,我发现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社会救助制度标准单一,覆盖面狭窄;其次,政府在社会救助中扮演了全能的角色,抑制了民间组织的发展,甚至仅存的一些民间组织缺乏必要的公开透明度,让社会大众日益对其失去信任;再者,对社会救助群体只是笼统地概括与对待,没有考虑到他们各自的差异,没有真正从根本上改变被救助者的贫困状态;最后,社会救助制度相关法律不完善,尤其是我们社会救助法仍处于制定阶段,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与保障,因此,对于社会救济相关制度的探讨也就具有了深远的现实意义。
然而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也看到了我国很多相关领域学者们的探索与研究,虽然并不完善,但也有很多深刻的分析和理论成果值得借鉴。比较相关的主要涉及:一、社会救助立法问题研究;二、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研究;三、社会救助具体问题研究。
一、社会救助立法研究
在立法层面,杨思斌的《中国社会救助立法研究》和丁健定、张巍的《关于我国社会救助法几个问题的思考》等都是对社会救助法立法的研究。丁健定和张巍老师的论文从社会救助法需要合理确定的救助目标,救助内容及其的内在关系,救助的财政责任和救助标准的调整机制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对社会救助法的思考,提出了主动选择多种目标协调发展和积极综合性的救助理念和综合化多样化的救助内容,建立一个科学的以政府为主导,以非政府为补充的社会救助财政支持系统,以及确立宏观调控和微观协调相结合,保证最低生存标准和保障基本生活标准相结合,常态主动调整和动态及时调整相结合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
杨思斌教授的著作首先就社会救助法立法问题由来,基本原则,国际经验,国家责任和社会参与等方面进行总述,然后侧重介绍了专项救助,乞讨人员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最后是程序问题的提出和法律责任的设计。杨思斌教授更是在外一篇论文《社会救助的程序法治#8212;#8212;价值、原则与制度构建》指出了程序在社会救济法中的重要价值。行政程序作为规范行政权、体现法治形式合理性的行为过程,是实现行政法治的重要前提,而行政程序发达与否,是衡量一国行政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尺。而社会救助是为了保障公民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而由政府对社会贫困者提供生活救助和其他方式,以保障公民的生存权的制度安排。从政府实施社会救助行为的角度看,社会救助是一种行政给付行为或受益行政行为,这不仅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更是一种涉及公民权益、公共资源分配和社会公平的行政行为,正当、合理的程序设置对于保证社会救助的正当性、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