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及建议文献综述
2020-04-14 16:27:12
1.1 研究背景及现状
为了响应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我国各地纷纷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而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湖北省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湖北省顺应经济全球化的重要体现。事实上不少“走出去”企业的跨国经营并不顺利,大多企业在知识产权纷争中“遍体鳞伤”,随着湖北省企业“走出去”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品和高科技含量产品的比重日益增多,这也对湖北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走出去”时扩大自己的企业影响力、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脱颖而出的同时,有效地防范知识产权纷争,成为每一个“走出去”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
目前,我国学者关于“走出去”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风险类型、知识产权风险原因以及解决知识产权风险的措施三个方面。
1、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类型的研究
(1)知识产权法律的风险。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是了解其知识产权相关规定最直观的途径,同时在促进创新、平衡各个主体的利益上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尽管如今各国立法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但知识产权的突出特点就是地域性,各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各有其特点,若不能全面了解国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则难以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故知识产权法律的不一致成为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之一。
(2)知识产权壁垒的风险。知识产权壁垒,是指一国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凭借拥有知识产权的优势,提高商品进口的难度或者成本的行为。相关资料显示,我国60%的出口企业遭遇过国外知识产权壁垒,每年损失达170亿美元。知识产权壁垒往往通过进口国制定的专利高标准来实现,如欧盟先前规定的进口打火机必须加装防止儿童开启装置,但儿童安全锁的专利技术大多是属于欧洲的一些公司。
(3)知识产权遭受侵害的风险。随着我国科技实力的日益增强,一些企业的科技创新成就成为其他国家仿制的对象,不少外国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漏洞,仿制我国企业的科技成果。除此之外,商标被他国先行抢注、合作过程中商业秘密被泄露、恶意阻挠我国申请知识产权等情形也相继出现,这些风险都不利于我国“走出去”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2、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风险原因的研究
(1)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利用知识产权抢占国际市场已经成为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我国许多企业仅注重产品销量、营业额等短期效益,没有看重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且我国企业缺少海外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未做到“知识产权先行”,我国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仍落后于美、日等发达国家。
(2)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经验不足。海外知识产权的纠纷解决,涉及的知识面广、技术复杂、资金庞大,但我国企业缺乏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经验,往往单打独斗,没有形成行业内或者地域内的联盟,应对海外知识产权危机的协作机制不足,另外也常常忽视寻求政府的帮助,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因而在海外知识产权的诉讼中常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