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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儒家文化的法学研究现状、解读与展望毕业论文

 2020-02-15 09:50:43  

摘 要

本文以2013-2018年刊载于25本法学中文核心期刊的涉及儒家文化的研究文献为样本,利用文献计量学的研究方法,分别从论文数量、发行年份、文献来源、作者信息、基金支持、关键词及被引情况等方面进行数量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直观的图表展示学界的研究特征、研究热点以及发展趋势,并通过分析法学界在近六年里对儒家文化的内容研究,从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探索出儒家文化中蕴含的时代价值,为我国当今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借鉴意义,为法学界对该领域的学术研究的学理主题和学术逻辑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前提与基础。

关键词:2013-2018年;儒家文化;法学中文核心期刊;文献计量;研究现状

Abstract

Based on the research literature on Confucian culture published in 25 core journals of Chinese jurisprudence from 2013 to 2018, this paper makes a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the number of papers, the year of publication, the source of literature, author information, fund support, key words and citations by using the method of bibliometrics. On this basis, it presents the research of the academic circle by constructing intuitive diagrams. By studying the characteristics, research hotspots and development trends, and by analyzing the content of Confucian culture in the past six years, the author explores the contemporary value of Confucian culture from three levels: individual, society and country, which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oday#39;s society ruled by law in China, and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academic theme and logic of the academic research in this field in the legal circle. The premise and basis of reference.

Key Words: 2013-2018; Confucian culture; Chinese core journals of law; bibliometrics; research status

目录

第1章 绪论 1

第2章 对2013—2018年间先行文献数据的图表分析 3

2.1文献及期刊的统计分析 3

2.1.1. 儒家文化法学研究的文献数量年度变化曲线图 3

2.2.2 各核心期刊刊载先行文献数量对比 4

2.2.3 各期刊收录论文数量对比 4

2.2文献作者的统计分析 6

2.2.1文献作者的单位分布 6

2.2.2作者的省域分布 7

2.2.3 作者的研究方向统计 8

( 表1—作者的研究方向) 9

2.3发文基金课题资助情况 9

2.4关键词分析 10

2.5文献被引情况 11

第3章 现有成果分析 13

3.1 儒家文化在国家层面的法律研究成果 13

3.1.1儒家文化对国家宪政制度设计的研究成果。 13

3.1.2儒家文化在国家司法改革上的研究成果。 15

3.2儒家文化在社会层面的法律研究成果 16

3.2.1儒家文化在社会的诉讼文化的研究成果。 17

3.2.2儒家文化在社会治理的研究 17

3.3儒家文化在个人层面的法律研究成果 19

3.3.1法律研究中的儒家文化对个人的影响 19

3.3.2 法律研究中个体思想对制度构建的作用 20

第4章 对研究现状的展望 23

4.1在新时代的法学语境下对儒家核心思想“仁”的创新性解读 23

4.2儒家文化的大传统与文化构成中的“小传统”的有机衔接 23

第5章 结语 25

参考文献 27

致谢 28

第1章 绪论

2013年11月26日,在山东曲阜孔子研究院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有关专家学者代表座谈时表示:“中华民族有着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也一定能创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并在这次座谈中强调:“我这次来曲阜就是要发出一个信息:要大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1]]在曲阜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要甄别儒家思想的精华与糟粕,在与时代精神相协调的前提下来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扬弃,拭去其被统治者利用而蒙上的依附于权力的灰尘,释放其超越时空的符合良心的光芒,弘扬传统中的精华。[[2]]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传统文化进行鉴别对待,扬弃地予以继承这一庄严号召,更体现了儒家文化在新时代的重要作用和战略意义。

2014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华文明形成并延续了几千年而未中断过,这与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强调国家的治理与对个人,社会的教化相结合的儒家思想密切相关。[[3]]

2017年1月25日,“着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的提议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施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提出,这一提议被确立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4]由此可见,自十八大以来,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式升格为国家战略,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的时代要求。在当下充分地认识儒家文化中所蕴含的深刻含义,将儒学中的有益思想与时代主题相结合,对于构筑“中国价值、中国精神、中国力量”,助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及时呼应新时代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应用的需要,亟需掌握和厘清我国法学界对于儒家文化这一领域的研究路径、研究规律、特点和前沿动态等研究现状。因此,本文以2013—2018年间法学中文核心期刊[[5]]论文为素材对该领域的研究成果的基本情况进行计量统计和定性分析,以期为我国的学界和实务界提供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参考依据,进而,积极引领儒家文化的法学创新和司法创新。

第2章 对2013—2018年间先行文献数据的图表分析

2.1文献及期刊的统计分析

在此部分,将运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相关研究的来源数据、涉猎范围、研究者的分布、与研究相关的基金项目数量等诸多方面的信息进行定量分析来反映当前的研究情况。

以“儒家”为检索词在CNKI上进行主题检索,将文献来源限定为25本法学中文核心期刊,将时间跨度限定为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共得到期刊论文51篇。2013年为12篇,2014年为8篇,2015年为2篇,2016年为12篇,2017年为8篇,2018年为9篇。以年份为区分标准,可以得到一个相关文章年份数量变化的曲线(见图1-儒家文化法学研究的文献数量年度变化曲线图)。

2.1.1. 儒家文化法学研究的文献数量年度变化曲线图

从图1可以看出,发文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13年和2016年,且这两年的发文数量合计达到24篇,大约占据了近六年的发文总量的一半。而2015年则为发文数量最少的年份,仅为2篇。其余年份2014年为8篇,2017年为8篇,2018年为9篇,均未超过10篇。在2015年出现的低值,这或许与当年的儒学研究争论有关。[6]如图1所示,在过去的六年里,论及儒家文化的法学文献的数量并未出现显著增加的趋势。一方面,这说明了在法学界的“儒学”研究热尚未到来。另一方面,考虑到每年都有高质量的论及儒家文化的法学论文得到发表,也说明在此领域的学术研究一直为法学学者所关注。总而言之,在过去的六年里,儒家文化得到了法学界持续的关注,但是,关注度不高。

2.2.2 各核心期刊刊载先行文献数量对比

对25本法学中文核心期刊所刊载的先行文献数量进行定量分析,可以发现,期刊编辑对这一领域的研究的用稿偏好,从而可进一步推断学术界的具体学者群体对儒家文化法学研究的动向。笔者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发现,2013年至2018年这六年中,《法制与社会发展》发表的文献数量最多,为8篇。其次是《政法论坛》和《法学研究》分别为5篇。《法商研究》为4篇,《人民司法》和《中外法学》,《法学》,《法学家》,《法律科学》,《河北法学》,《现代法学》分别为3篇。《人民检察》和《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为2篇,《比较法研究》,《法律适用》,《法学杂志》,《中国法学》为1篇。而《法学评论》,《环球法律评论》,《知识产权》,《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行政法学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当代法学》为0篇。25本法学中文核心期刊对于儒家文化的法学研究的论文的采用数量上呈现出一种不平衡不充分的样态。这一数量上的多少次序也反映了上述各个期刊对于该领域的关注程度。毋庸讳言,刊载论文数量越多,意味着该期刊的编辑部门对该方向的关注度越高。

2.2.3 各期刊收录论文数量对比

由于各期刊的主办方也会影响期刊的选稿用稿偏好,所以,若根据上述期刊的主办方来进行排名,则可以阐明各主办方对该制度的关注情况。

《法学研究》和《环球法律评论》的主办方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当代法学》和《法制与社会发展》的主办方是吉林大学,《比较法研究》、《政法论坛》和《行政法学研究》的主办方同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商研究》的主办方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法学》的主办方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的主办方是西北政法大学,《法律适用》的主办方是国家法官学院,《河北法学》的主办方是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省法学会,《中国刑事法杂志》的主办方是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法学》和《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的主办方都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杂志》的主办方的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学》的主办方是中国法学会,《法学家》的主办方是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的主办方是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政治与法律》的主办方是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论坛》的主办方是山东省法学会,《中外法学》的主办方是北京大学,《法学评论》的主办方是武汉大学,《人民司法》的主办方是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的主办方是中国检察日报社。若以上述主办方所主办期刊在2013—2018年间收录论文数量进行排序的话,则如图3所示。

上述期刊的主办单位总数为20,以2013年至2018年的51篇按照从多到少的次序来看,排名第一的是吉林大学,论文发表数为8篇,排名第二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收录论文6篇,第三是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华东政法大学,为5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4篇,西北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最高人民法院收录数量均为3篇。中国检察日报社为2篇,中国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国家法官学院各为1篇。武汉大学,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山东省法学会,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在过去的六年里收录的文章数量均为零。

从以上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各传统“五院四系”法学高校在对“儒家文化”的法学研究方向上论文发表最多,诸如中国政法,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而由于“儒家思想”的法律研究属于偏向学术理论的探讨,所以导致如地方性质的研究会,研究所,如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等对此方面的涉猎很少。

综上所述,十八大以来,我国法学界对儒家文化的法学研究热度集中在各法学院校,且分化比较严重,即以科研院校为代表的法学教育界对该儒家文化的研究热度更高。总而言之,围绕“儒家文化”的法学研究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不平衡不充分的研究状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儒家文化”偏向于历史文化研究,对作者本身的历史文化素养功底要求更高,高校学术界学者才有更深入的探讨;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儒家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代表并非新事物,也不是足够新颖,抢眼的标题词汇,虽然新时代下倡导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但在近些年的期刊中对“儒家文化的法学研究”方面的论文中看出,发文总量没有呈现剧烈增加,也说明大多学者保持着理性的态度。

2.2文献作者的统计分析

接下来将围绕文献作者的基本情况展开数据分析。上述51篇先行文献来自于45 位作者,其中发文超过2篇以上的是:邵方(3),马腾 (3),朱腾(2),王凌皞(2),[7]其余41位在六年间均只发表过1篇相关文章,他们分别是:邹小琴,周永坤,郑智航,王嘉禄,赵明,赵贵龙,尤陈俊,柴荣,陈翠玉,陈欣,陈锐,程关松,黄美龄,齐延平,伊 涛,尹成波,谢晶,夏扬,魏顺光,杨国庆,杨建军,赖骏楠,蒋楠楠,李晟,李德嘉,罗殿龙,吕志兴,苏亦工,苏力,张薇薇,张晋藩,张国均,盛美军,杨建军,屈永华,方潇,喻中,何永军,郭淑新,陈健,王菲,丁晓东,公丕祥,张敏。虽然,以上这些作者中的大多数都是我国当代法学界和司法界中的知名专家、著名学者,他们的学术成果能对儒家文化的法学研究起到深远的影响,但是,其中只有邵芳,马腾,朱腾,王凌皞四位作者在近六年里有发表过两篇及两篇以上的文章,而其余的41位作者均只发表了1篇相关文章。这说明针对儒家文化进行的法学研究学者并不多,而且,长期且深入地在此领域研究的法学学者更是稀少。

2.2.1文献作者的单位分布

上述文献作者的署名单位有30个,即: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行政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苏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惠州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若仅统计在两篇以上的论文上进行署名的单位的话,则分别是:有6篇论文的作者来自中国政法大学,5篇论文的作者单位为厦门大学,4篇论文作者的单位是西南政法大学,3篇论文作者的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 2篇论文的作者单位是复旦大学,2篇论文作者单位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篇论文作者单位是苏州大学,2篇论文作者单位是山东大学。以上这些作者的署名单位,绝大多数是我国著名的科研院校,少部分是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从文献作者的单位分布来看,见图-4可知,45位作者绝大部分是来自于高校系统的学者;其中排名前三的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6人),厦门大学(5人),西南政法大学(4人)。而来自于法院检察院系统的作者仅占少数。据此可以推论,至少在当前,相较于司法实务界,理论界更加关注儒家文化的法学研究。换而言之,儒家文化对于司法实务工作影响并不明显,也未能引起司法实务人士的高度关注。

从文献作者所在的省域分布来看,45位作者来自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人数的从多到少排序是:北京市的先行文献发表作者最多,有15人,重庆市5人,山东省5人,江苏省4人,湖北省3人,福建省3人,广东省2人,上海市2人。而浙江省、云南省、天津市、陕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广西省只有1人。海南省、贵州省、甘肃省、河北省、河南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辽宁省、山西省都没有学者就该领域在上述期刊中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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