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领域中的行政措施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8 19:40:11
一、研究背景 长时间以来,我国在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都使用”行政措施”一词,但是学界上没有统一的概念,日常运用中十分混乱。
尤其在环境保护领域,面对各种环境问题,环境行政主管机关需要及时制定各种行政措施,但对于制定环境行政措施没有法定的程序,也没有恰当的监督手段,就十分容易出现损害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权利的情形。
二、国内研究现状 行政法在我国法律发展史上为后起之秀,行政法学上有很多名词在学术界颇有争议,如本课题的关键词”行政措施”。
其中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措施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作者也提出了不同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王春业在《法律视角下的行政措施》一文中,直接根据法律条文对行政措施做出论文解读,并阐述了行政措施的特征。
一是行政措施属于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二是行政措施是一种非立法的抽象行政行为,三是行政措施具有紧迫性特点。
四是行政措施的临时性,五是行政措施决策的相对自主性。
王春业认为,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措施的主要载体。
由于行政措施属于一种抽象行政行为,不能直接成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当行政相对人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却可以提出行政诉讼附带审查。
庄维霖在《行政措施的合法性及其判定》一文中指出行政措施的属性不属于法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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